安全验证
? 】第,三章: 供热保障— ?   第十》六条 从事—供热经营活动的供热!。单位应?当依:法取得?供热经营许可证【取得供热《经营许可证应当【符合下列条件 【   (一)有稳定!的热:源; ?   (二)—。有与供?热规模相适应—且符合国家标准的供!热设施?;, :  (三)有—与供热规模相适应】的资金;  【。 (四)有固—定的、符合安全【条件的经营场所; !   (五)有与】供热规模相适应并】有相应资格的专业技!术人员?; ?  (?六,)有与供热规—模相适应的维护检】修,队伍及设《备;  》 (七)有可行【的经营方《案、完善《的管理制度和—服务规范;  】 (八)法律—、,法规:规定:的其他条件》   《第十:七条 ? ,从事:。供,热经营?活动的?供热单位应》当向所在地旗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】供热行政主管—部门书面提出申请供!热行政主管部门应】当自受理申》请之日起二十日内】作出决定符合条件的!应当核发供》热经营许《可证;不《符合条件的》应当书面说》明理由   供】热许可经《营期限最长不得【超,过三:十年   第十八!条 供《热单位不得》擅自停业《、歇业确需停业【或者歇?业的供?热单位应当在—。采,。。暖期开始六》个月前向所》在地旗县级以上人】民政府供热行政主】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对!供热范围内的热用户!用热作出妥善安排】供热主管部》门应当自收到申请】之日:起二十日内作出【是,否批准的决定准【予停业或者歇业【。的应当收回供热经营!许可证;不准予【停业或者《歇业的应当书面【说明理由《   第十九条】 旗县级以上人】民政府?应当根据当地实际确!。定,。和公布?采暖期起止》时,间   》旗县级以上人民【政府可以根据气象】等实际情《况调整采暖期起止】时间   第二十!条 热源单位【与供热单位、供【热单位与热用户之间!应当分别《签订供用热合同 !  供用热合—同示范文《本应当由自治区【供热行政主管—部门制?定自治区工商行【政管理部门监制 !  :第二十一《条 热源单位和供!热单位在采暖—期内应?当安全、稳》定、:连续、保质保—量,供热不得擅自停止】供热   热【源单位和供热单【位进行年度供热设】施检修应《。当避开采暖期—并提前十五日通【。知相:关热:用户   第二十!。二条: 在采暖期内因供!热设施发生》故障不?能正常供热》确需:连续停热《二十四小时以—上的:热源单位或者—供热单位《应,。。当及:时通知热用户并报告!所在地?供热:行政:主,管部门连续停热四】十八小时以上不能】恢复供热的应当以适!当,方式给予热》用户补偿《   第二—十三条 采暖期】内对符合国家建筑节!能标准的民用—建,筑供热单《位应当保证热用户室!内温:度达:到18℃以上  !。。。。 因:供热单位责》任导致室内温—度,低于1?8℃四十八小时【仍未改正《的供热单位应当退还!室内温度《未达到规定温度期】间的热费 —  热用户对采暖期!。起止时间、采暖【温度:有特殊?。要求的可《以与供热单位另行】。约定   —第二十四条 — 供热单位应—当建立热用》户室温检测》制度按照国家相关技!术,规范对热用户室温】随机进行检测检测】结果:应当经热用户签字】后建:档,并,报所在地供热行政主!管部门?备,案   第二十】五条 热用户【认为室内温度未达】。到规定温度的—可以向?所,。在,地供热?行政:主管部门或者具备资!质的检测机构申请】温度检测检测机构收!取的检测费用—由责:。任方承担《   检测—室内温度时应当以】房,屋对角线中心—点距地?面高1.2》米至1.5》米,处,为检测点以二十四小!时为一?个检测时段 【  第二十六条 !供热价格实行政府】定价   供热价!格,的调:整由价格主管—部门按照规定权限和!程序审批   调!整居民供热价格价格!主管:部门应当《采取举行听》证会和向《社会公示等方—式听取意见   !第二十七条 新】建建筑实行供热计量!收费;?既有:。建,筑应当通过节能【改造:逐步实行《。供热:计量收?费 ?  供热计》量收费按照》基本:热价:和计量热价收—取 ?  第二《十八条 《。 既有建筑未—安装热计量装置【的热费应当按照房屋!的建:筑,面积计收《  ? 第二?十九条 》供热:单位工作人员进【行供热设施》维护、抢修以及【室,温检测、查表及【收费等工作时应【当出示?有效证件热用—户,和物业服务》企业应当《予,以配合   供热!单位:应当根据热用—户的分布《状况设立《方便热用户交费的收!费点:   第三十条】。 , 供热单《位无法保障正常【供热:严重影响公共—利益:的供热行政主管【。部门:协调、督促后仍无法!。保障正常供》。热经旗县级以—上人民政府批准【旗县级以上人民【政府供?热行政主《管部门应《当对该?供热单位的供—热设:施进行应急接管并委!托符合条件》的供热单位》实施正常供热 【   对该供—热单位的供热—设施实施应急—。接管的应《当,听取被接管单—位,的陈述申辩》。并在供热范围内公告!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!者,街道办事《处、物业服》务企业等单位—和有关部门应当予以!配合   —第三十一《条 供热行—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!对供热单位供—热质量和服务质量的!监督检查公开—投,诉电话、《信箱受理有关供【热质量和服》务质量?的投诉并及时予以处!理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