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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五章 地质灾—。。。害,防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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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条 地】质,灾害防治工作实行行!政首长负《责制区、县、—乡、镇人民政府【具体负责《本行: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!。治工作制《定并落实各项防灾制!度和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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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第二十?五条 地质灾害防】治费用?应当:列入本级人民政府】财政预算因工程建】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!地质灾?害的防?。。治费用按照“谁【引发、谁治理”的原!则由责任单位承【担,
第二!十六条? 市、?。区、县?国土资源行政—管,理部门应当会—同本:级,建设、水利、交【通等行政管理部【门依据地质》灾害防治规划拟订】本行政区域年—度地质灾害防治【方案报本级》人民政府批准后实】施
【第二十?七条: 市、区、县—国土资源行政管【理部门?应当会同本级—建设、水利、交通等!行政管理部门拟订】本行政区域的—突发性?地质灾害应》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!府批准后《公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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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八【条, ,市、区、县国—土资源行政》管理:部门要?严,格,执,。行,汛,期值班制《度、巡查制》度、灾情速报—制度:和应急调查》制度
第!二,十九条 《区、县人民政府必须!对出:现的地质灾害—前兆、可能造成人员!伤亡或者《重大财?产损失的区域和地】段划定地质》灾害:危险区(段、点【)予:以公:告并:在其边界设立明【显警示标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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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地》质,灾害危险区内禁止进!行工程建设以—及其他可《能,。引发地质灾》害的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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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三十条 发》现地质?灾害险情或者灾情的!单,位或个人应当立即向!。当地:。人民政府或国土资】源行政管理部门报】告当地人民》政府、基层群—众,自治组织应当根据】实际情况及》时动员受到地—质灾害威胁的居民以!及其他人《员转移到安全地带】;情况紧急时可以】强行组织避灾疏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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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三十一条 地质灾】。害,发生后区、》县人:民政府应当立即【启动并?组织实施相应的突】发性地质灾害—应急预案并及时将灾!情及其发展趋势【等信息报告上级人民!政府
禁止】隐瞒、谎报》或者授意他》人,隐瞒、谎报地质【灾,害灾情
!第,三十二条 因自然】因素造成的地质灾】。害确需治《理的依照国家有关】规定组织治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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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三条! 因工程《建,设,等人为活动引发的】地质灾?害由责任单》位承担治理责任责任!单位由地质》灾害发生地的国土】资源行政管理部门负!责组织?专家对地质灾害的】成因进行分》析论证后认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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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—十四条 政府投资】的,。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!。工后由国土资源行】政管理部门组—织竣工验收其他【地质灾害治理工程】竣工后由投资单位】组织竣工验收;【竣工验收时国土资源!。行政管理部门—应当参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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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三十五条 任何单】位和个人不得侵占】、损毁、损坏地【质灾害治理》工,程设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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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三十六条 地质!。灾害治理项目实【行,项目招?标制和?监理制禁《止无资质《或超资质承揽地质】灾害治理工程—勘查、设《计、施工和监—理业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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