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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: 第:。二章 工程造价【计价管理 》   —第,七,条 建?。。设,工程计价是指对建设!工程:造价进行《确定与控制的活动】主,要包括   (】一) 编制和—审核投资《估算、初《步,设计概算、施工图预!算、工程量清单、】招标控?。制价、?投标报价等;  ! (:二) ?约定和调整合同价款!; ?  (三)》 实施工程》计量与支付工程【价款; 《   (四) 办理!变更签证、工—程索:赔、:工程结?。算和决算; —   (五) 【处理建设《工程造价争议和进行!建设工程造价鉴【定;   (六)! 其他与《。建设工程造价—计价有?关的活动   】第八条 《建设工?。程计:价,依据是?指从事建设》工程:造价:计价活动中所使用的!。各,类规范、标准—、定额、造》价信息以《及工程造价》。管理制度等主要包括!   (》一) 投资估—算指标、《。概算指标《、建筑安装》工程:费用定额《;  《 (二?) 工期《定额、劳《动,定额、概算定—额、预算定》额及其相关》补,充定:额;   —(,三) 地区基础【价格:、单位估价表—;   (四) !人,工,、材料、设》备和施工机械—台班价格;  】 (五)《 工程?量清单计《价规范;《。 ,   (六)— 国家和《自治区?规定的其他工程造】价计价依《。据   第九【条 建设工程造价计!价依:据应当按照下列【规定制定和发布 】   (一) 【投资估?算指标、概》算,指标、?建,筑安装工程费用定】额等计价依据由自治!区,人民政?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!会同发展《和改革、财政等行】政主管?。部门制定和》发布;  —。 (二) 工期定额!。、劳动定额、概算定!额,、预算定额》及其相关补充定额】。、地区基础价格【、单位?估,。价表、人工单价、材!料价格?、施工机《械,台班价?格等计?价,。依据由自治区—。人,民政府建设》行政主管部》门制定和发布; 】   (三) 【建设工程人工成【本、材料、设备、施!工机械租赁》等市场价格》信息由盟《行政公署、》设,区的市人民政府建】设行:政主管部门发布【   第十条 】建设工程造》价的编制应当符合】下列规定  【。 (一) 投—资估算由建设单位】或者受其委托—的工程造价咨询企】业,编制;   (二!) 设计《概算由?设计单位或》者受其委托的工程造!价咨询企业编制;】   《(三) 施工图预算!。由建设单位、施工】单位或者《受其委托《的工:程造价咨询企业【编,制,施工:图预算应当控制在】批准的设计概算【范围内; 》   (四) 工】程量清单《、招:标控制价《由建设单位》或者受其委托的【工程造?价咨询?企业、招标代—理机构?根据施?工图、招标文件、工!程定额、计价—规范等相关计—价依据编制; 】  :(五) 投标—。报价由投标》人或者受其委—。托,的工程造价咨询企】业根据?施工:图、招?标文件?。、施工组织》设计、企业定额等相!关计价依《。据自主确定;  ! (:六) ?竣工结算《应当:依据建设项目合同、!补充协议、变更签证!等,建设单位、》施,工单位?认可的有效文—件由施工单》位或者受其》委托的工程造价【咨询企业编》制经建设单位或者受!其委托的工程造价】咨询企业《审,核后:确,定   》第十一条 全—部使用国有》资金投资或者国有】资,金,投资为主《的工:程建设项目应当采】用工程量清单—方式计价   全!部使用?。国有资金《投资或?者国有?。资金投资为主的【。工程建设《项,目采用招标方式发包!的应当编制招标控】制价:   对政府投】资和以政府投资【为主的建设项—目施工图预算、工】程,结算、工程竣—工决算应《当经:同级财政部门审【查并依法接受审计】监督   第【十二条 建设—工程造价中的下列】费用不?得列入招标投标【的竞争性费用 】  (一) 工【程排:污费;?   (二—) 养老保险—费、:失业保险费》、医疗?保,险费; 》  (三) 住房】公积金;  【 ,(四) 危险作业】意外伤害保险和工伤!保险费; —  (五) 安【全文明?。施工费;《   (》六) 税金》。;, ,   (七) 【国家和自治》区规:定的其他非竞—争性费用 —  第十《三条 依法进—。行,招标的建设工—程施工合同价应当】与中标价一》致建:设单位和施》工单位不得另—行,签订:与招标投标文—件不符的协议—   第十四条】 建设工程施工【。合同应当对下列与】工程造价有关的事】项,作出具体约定  ! (一) 》计价依?据和:计价方?式,;, ,   (《二) 合同价格类型!及合同总价采—用固定?单价合同的各—项目单价;》。 ,   (三) 【采用工程预付款方式!时,。。的预付款数》额预付款支付方【式、支?付时:间和:抵扣方式;   !(四) 《工程:进度款支《付的方式、数—额和时间; —   ?(五) 合》同价款的调整因【素、调整方法、调整!程序;?   (六)【 索赔和现场签证】的程序、金》额确认和支付时【间; 《  (七) 发【包人供应的材—料、设备价款的确定!和抵扣方式; 】  (八)》 ,合同风险的》范围、幅度、—。承,担方式和风险—超出约定时合同【。价款的?调整办法;  】 (九) 工程结算!的编制、审核时间结!算,价款:的支付方式、支【付时间;   】。(十)?。 工程质量不合格违!约,责任、工程质量【奖,励办法及工程质【量保修金的数额、预!留,和返还的方式—、时间?;   (—十一) 施工工期】拖,延违约责《任和工期《提前竣工奖励—办法;   (】十二) 工程造价争!议调解、处理—的方式?;   》(十三) 工程造价!约定的其他事—项和违约《责任 《。  第十《五条 建设工程【施工中对工程造【价进:行调整的应当有建设!单位、施工》单位和工程监—理人:员签字的书面材料 !   第十六条 】依法进行《招标的?建设工?程建设单位和施工】。单位自签订建设工程!。施工合?同之日起《十日内由施》工单位将合同—副本、招《标文件、中》标通知书《及相关电《子数据等按分级管】理原:则报建设行政主【管部门备案  】。 建设?工程施工过程—中建设?。单位和?施工:单位签订《建设工?程造价?调,整,补充协议的应当自】签订之日《起十日内按》前,款规定备《案   》第十七条 建设【工程:竣工验收后》应当以备案的建设工!程施:。工合同为依据结合】合同约定《。的,合同:价款调整内容及时】编,制工:程竣工结算办理竣工!结算手续《并在竣工结算结束之!日起十日内》将竣工结算书按【。分级:管理原则报》建设行政主管部【门备案 《   第十八—条 建设工程造价管!理中使?用的计算《机应用软件应当【符合自治区有关计价!依据和计价办法的规!定 :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