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?。。 《 《第一章 总 则【   第】一条 为了规范建设!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确!定和有效《控制建设工程造价维!护工:。程,建设各方的》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!。民共和国《建筑法及相关—法律、法《规,结合自治区实—际制定?本办法  — 第二条 自—。。治区行政区域内【从事建设工程—造价:计,价活动及其监督【管理适用本办法 !  交通运输—、水利、电力等专】业建设工程的造价】管理:按照法律、法规和国!家相关规定执行 !  :第三条 本办—。法,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各!类房屋和市政基础】设施建筑以及与【其配:套的:线路:、管道?、设备安装》、装饰?装修工程 —  本办法》所称建设工》程造价是指建—设工程从立项到【竣工验?收交付使用期间【因工程?建设活动所需的【。费用:包括建筑安装工【程费:、,设备:及工器具《购置费?、预备费、工—程建设其他费和【。税费、建《设期间贷《款利息   【第,四条 旗县》级以上?人民政府住房和【城乡建设行政主管】部门(以下简称建】设行政主管部门【)负责本《行政区?域内建设工程—造价计价活动的【监,督管理 《。 , , 旗县级以上人民】政府:建设行政主管—部门所属的》建设工程造价—管理机构具体负【责本行政《区域内的建设—工程造价管理工【作  《 发展和改革、财】政、审计、监察等有!关部门按照各—自职责做好建—设工程造价》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! :  第五条 建【设工程造《价,行业协?会应当加强行—业自律发挥行业指】导、服务和》协调作用   第!六条 从事建—设工程造价计价活动!。应当遵循合》法、公正、诚实信用!的原则不得损害社】会公共?利益:和他人的《合法权益 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