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 【执业和?从业:管理
第十九条】 从事?建设工程造》价咨:询服务?。的企业和从业—。人员应当依》法取得相应》的资质资格并在资质!等级许?可的范围内诚信【执业和从《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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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条【 ,在盐城市设立分支】机构的工程造价咨询!企业应登陆“—江,苏建设工程造价咨】询企业管理系—统”进行网》上申报并《。将,书面资料报市造价】处,初审后网《上提:交省造价总》站复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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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十一条— 盐?城市市?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!。进,入盐城市行政区【。域内承接工程造价】咨询业务的应—登陆“?江苏建?设工程造价》咨询企业管理—系统”进行网上【申报由?市造价?处网上办理单项业务!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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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十二条【 领取备《案证明的外市咨询】企业应自觉接—受当地造价管理部门!的日常管理和质量监!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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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,二十三条 工—程造价咨询企业的】。。。服务时限和服务【质量应?控,制在合理幅度范围】内市(县、区)造】价管理机构定期在造!。价信息刊物和网站上!。公布:本,行政区域《内建设工程》的,招标控制价、中【。标价、?结,算,价接受社会监—督,当发承包《双方或一方对工【。。程造价咨询企业【出具的工程》造价文件有异—议可向市造价—处申请投诉市造价处!按GB50》50:02013》建设工程工程—量清单计价规范相关!。规定:。进行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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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十四条— 工程《造价咨询企业的咨】询服务收《费须按省、市有关】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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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!十五条 工程造价!咨询企业与委—托,人签订?合同必须统一—使用江苏省住建厅】、江苏?省工商局制定的江苏!省建:设工程造价》咨,询合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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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十《六条 ? ,建设工程造价—成果文件应由承担】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!注册造价工程师签】字,并加盖从业印章【和企业公章由工程】造价:咨询企业出》具的工程《。造价成果文件—还应加盖由省—建设行?政主:管部门监制》的有企业名称、【资质等级及》证书编号的执业印章!
》 工程》造价专业人员不得同!时在两?个,或两个以上单—位执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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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第二:十七条 市》(县:、区:),有关部门建立的【造价咨询企业备【。选库可从省》。造价协会信用等级】评定的“AA”以上!级和市?政,。府涉企中《介机构?信用:评价“三星级—”以:上造价咨询企业中】择优:录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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