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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【 第四》章 法律责任 !   第三十一【条违反本办法—规定有关法律、法规!已,有法律责任规定【的从其规定 【   第三十二条县!。级以上人《民政府有关部门违反!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!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!。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!接责任人员》由所在单《。。位、: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!察机关?按照管理《权限给予《行政处分 》   (一)对未!包含建筑节》能,专项内容的政府【投资和?实行核准制的—企业投资建筑工程】项目予以批准或者核!准的;?   (二)】对未提?交包:含建筑节能专项内】容,的施工图设计文件】审查:合格证明的》建筑工程核发施工许!可证的; 【。  (三)发现【建设单位《在竣工验收过程中】没有对建筑节—能内容同时进行验收!未及时责令》限期整改《。并重新组《织竣工验收》的;  — (:四,)对建筑《节,能,违法行为依》法,应当给予行政—处罚而未予处罚【。或者行政处罚显失公!正的; — , (五)其他—滥用:职权、玩忽》职守、徇私舞弊的】行为:。  《 第三?十三条施工图设【计文件审《查机构违反本办法】第十二条规》定的由建设行政【主管部门责》令限期改正;逾期】不改正的对直接【负,责的主管人员和其】他直接责任》人员依法给予纪【律处:。分,;情节严《。重的由省建设—行政主管部门—撤销对?施工图?设计文件审查机构的!认定   第三!十四条建设工程质】量监督机构违反本】办法第二十三—条规定的由建设行政!主管部门责令限【。期改正;逾期—不改正的对直接【负责的主《管,人员和?其他直接责》任人员依法给—予纪律处分》;情节严重的—建设行政《主管部门终止与其的!委托监?督关系   】第三十五条》建筑:物所有权《人或者使用人违反】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一!款规定的由》。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】责令其修复》并可处?。。500元以上2【000元以》。下的罚款;造—。成损失的应》。当依法承担赔偿【责任 》。。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