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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四?章 监?督管理
】。 第二十》二条负有安》全生产监督》管理职责的》部门应当按照各自】职责建立和》完善安全设施建【设的监督管理制【度加:强监督管理》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!实安全设《施建设责《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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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级以上人】民政府?安全: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!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!内其他?。有关部门的》安,全,设施建设监督—管理工作的监—。督,、指导和协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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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二十三条负有安全生!产监:督管理?职责的部《门依法对生产经营】单位进行监督检查】时发现安全设施【建设违反有关法律】、法规和本办—法,规定的应《当责令其立》即予:以纠正或者限期改】正,;对依?法应当给予》行政处?。罚的行为《。依照有?关法律?、法规和本》办法的规定作出行政!。处罚决?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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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!十,四条负有《安全生产监》督管理职责的部门】的执:法人员对生产—经营单位的安—。全设施依法实施监督!。。检查时被监》督检查的《生产:经营单位应当予以】配合不得拒绝、阻】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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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负有安全生产—。监督管理《职责的部门的执法人!员依法实施》监督检查时必须出示!有效的执法证件并】将检查的《时间、地点、内容】、发现的《问题及?其处理情况作出书面!记录由检查》人员和被检查—单位的负责人签字;!被检查单位的负【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!人员:应当将情况》记录:在案并向本》部门领?。导报告
! 第二十五条—负,有安全生《产监督管理职—责的部门的》执法人员依法实【。施监督?检查时涉及被检【。查单位的技术秘密】和业务秘《密的应当《依法承?。担保密义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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