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《 ? 第二章【 安全设施设—计    第!十条生产经营单【位在建设项目—设计时应当》组织或?者委: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!单位对?建设项目进行安全】设施设计并编制安全!设施设计《。。专篇没有安》全设施?设,计的不得开工建【设 : ? ,  《 安全设施设计【必须符合国家—、,行,业和省规定的安【。全生产标准和技【术规范要求 【    】安全设施设计—人、设计单》位,应,当对:安全设施设计—负责: ,。    !第十一条《安,全设施设计专—篇应当包《。括下列主要内—容 : ?。   《 (一)》设计:依据;   ! (》二,),建,设项目周《边安全?环境分析;》 , :    》。 :(三)建筑及场地】布置;   ! (四)生产!过程危?险、有害因素—分析;   ! (五—),安全防范《措施; —  : , , , (六《)安全投资》概算; 【   —(七:)结论?和建议;《   — (》八)国家、省规定应!。当包括的《其他内容 【    【第十二条《下列建设项目的【安全:设施设计应》当报经建设项—目批:准,、核准、备案部【门的同?。级安全?生产监督管》理部门审查批准 】。  《  (一)】矿山建设项目; 】。。 :    (】。二)生产《、经营、储》存危险?化学品的建设项【目;   】 : (?。三):生产:、储:存烟花爆竹的建设项!目;  【  (四【)法律、《行政法规规定需【要进行安《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!。价并应当由安全【生产:监督管理部门—审查批?准的其他建设项【目 《   ? , 前款规—。定以外的依法需要报!经投资?主管部门《批准的建设项目其】安全设施《设计:由有关部门在—审批: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!文件时?一并予以审查 】   《 : 第十三条本【。办法第?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!建设项?目的安全设施—设计生产《经,营单位在依法—。报请:安,全生产监督管理部】门审批时应当提【交下:列资料 》 :   《。 (一)设—计审查申请; !   ? (二)建】设项目批准、核【。准、备?案文件;《    【 (《三)安全预》评价报告;》 , ?   (四)!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!的安:全设施设《计专篇;《。 《  : (五)依】法需要?提交:的,其他资料 【    》 安全《生产监督《管理部门应当—自收到前款规—定的安全设施设计报!批资料之日起20】个工作日内依法【作出是?否批准?的决:定并书面告》知生产经营单位20!。个,工作日内不能作【出是否批准决定【。的经本行政》机,关负责人批准可以】延长10个工作日并!应当将延长期限的】理由书面告知生产经!营,单位  【  ? 第十四》条本办法《。。第十二条第》一款规定的》建设:项目的安全设施【。设计有?下列情形之一的【不予批准  !  》(一)?安全预评价》报告由不具》备相应资质》。的评价机构承担的】; 》   (二)!安全设?施设计由不》具,备相应?的建设工程设计【。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!的; —   —(三)安《全设施设计》不符合国家、行业】和省规定的安—全生:产标准?和技:术规范?要求的; —    (!四)安全设施—设计未?按,照安全预《评价报告的要求落实!。安全生产措施的; !    】 (五?)不符?合法: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!条件:的 : ?  : 第十五条安全设施!设计经批准后建设项!目的性质、规模【、地点、采用的生】产工艺和主》要设备?。、安全生《产措施等事项发生】变更:的,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!。照,原审批?程序:报经批准《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