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。 《 , 《 第一章 总则 ! ,    第—一条为防止和减少生!产安全事故》,确保建设项目【的,。安全设?施符合安全》生产要求,》保障生命和财产安】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!国安:。全生:产,法、:浙江省安全生—产条例及其》他有关法律、法规】规定结合本》省实际?制定本办法 —    — , 第?二条本省行》政区域?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!的单:。位(以下统称生【。产经营单《位,)依:法经批?准、核准、备—案的新建、》改建:、扩:建工:程项目(以下统称】建,设项目)的安全【。设,施建设及其监督管理!适用本办法 【    — 法律、法规、】规章对消防、道【路交通、铁路—交通、水上交—通、民?用航空、建设工程】。、民:用爆破器《材、特?种设备、职业—卫生、燃气等安【全设施?建设及?其监督管理》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!    】 第三条本办法】所称建设项目的安全!设施(以下统称安】全设施)是》指,生产经?营单位在生》产经营?活动中用《于防范生《产安全事故的设施、!设,备、:装置、构(建—)筑物和其》他技:术措施 《 : ,   ?。 ?第四:。条生:产,经营单位是》安全设施《建设的责任主体安】全设施必《须与主体工程—同时设计、同时【。施工、?。同时投入生产和【使用安全设施投资】应当:纳入建设项目—概算:。。 ?    》 第?五条县?级,。以,上,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!安全:设施监督管理工作】的领导督促负—有安全设施监督【管理职责的》部门建立完善安【全设施监督管理【制度落?实安全设施监督管理!责任  【。  《。 第六条省人民【政府: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!门负责全省安—全设施建设的综【合监督?管,理工作 》    】设区:的市、县(市、区)!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!督管理部门负—责本行政区域内【安全设施建设的综合!。监督管理工》作 ?    【 第七条县》级以上人《民政府其他有关部】门在各自《职责范围内》依法对安《。全,设施建设实施监督管!理   【 第》八条依照本办法第六!条、第七条规—定对安?全生产负有监督【管,理职:责,的部门?(以下?统称负有安全生【产监督管理职责【的部门)应当—加强信息沟通和交流!实现监?督管理信息共享提】高工作效率 —。。  《  第九条工会有权!依,法对安全设施的【建设和使用情况【进行监督《提出意?见生产?经营单位或者—负有安全《生,产监督管理职责【的部:门应:当对工会提出的意】见及时?进行:处理并?将处理结果》书面告知工会 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