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【 第六—章 建设《工,程质量保《修   第】五十:二条 建设》工程实行质量—保修制度施》工,单,位在向建《。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!报,告时应?当出具建设工—程质量保《修书质量保修书中】应当明确建设—工程的保修范围、保!修期限和保》修责任?。等   》第五十三《条 在正常使—。。。用条件下建设工【程的最低《保修期限《为   》(一)?基础设施工程、房屋!建筑的地《基基础工程和主【。体结:构,工程为设计》文件规定的该—工程的合理使用【年,限;   (二】。),建筑保?温工程为五年; !。  (三)屋面防】水工程、《有防水要求的卫生】间、房间和外墙面】。。的,防渗漏为五年; 】   (《四)供热与》供冷系统《为两个采暖》期、供冷期》;  《 (五)电气管【。线、给排水》管道、设备》安,装和装修工程为两年!   其他工程】的保修期《限由建设单位—与施工单位》约定 ?   建设工程的】保修期自竣》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!算   第五【十四条 《在保修期内》出现的工程质量【。缺陷由施工单位负责!维修维修费用按下】列规定承担   !(一)因勘》察、设计、施—工图:审查、施工、监理、!工程质?量检测等原因造成的!质量缺陷维修—费用按合同约—定由相关单位—分别承担;   !(,二)因?建筑材?料、建筑构配件【和设备质量》不合格造成》质,。量缺:陷属于施《工单位采购的由【施工:单位承担《;属:于建设单《位采:购,。的由建设单位承担;!   (三—)因建设单》位的原因造》成工程质量缺—陷的由建设单位承】担   》因工程质量缺陷造】成人身?损害:或财产损失的—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!民事责任  【 商品房在销售合同!质量保证期限内出】现工程质《量缺陷由建设单【位承:担保修责任》和维修费用建设单位!可以依法向有关责】任单位追偿因用户使!用不当影响房—屋及其附属设施质量!的由用户承担维【修费用 《 ,  :本条:。所称工程《。质量缺陷是指工【程质量不符合—工程建设强制性【标准、设计文件以及!合同的约《定   第—五十五条 建设【工程保修期》满后:在使用过程中—因未:进行正常维护、检】修及使用《不当:影响建设工程—质量的由责任人承】担维修?。费用  》 ,第五十六条 —建,设,。。单位按照建》设工程承包合同【约,定从应付工程—款中:按约定比例预—留保:修保证金在银行专】户储存不得》挪,。用在:保修期满后二十日内!。。建设单位应》。当将保修保证金【的本:息全额退还给施【工单位   【预留保修保》证金的期《限与保修期限一【致具体?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!位在:建设工程承》包合:同中约定《但最长不得超—过五年 》  建设项目—预留保修保证金的比!例由建设单位和施】工单位在合同中自】行约定全部》或者部分使用政府】。。投资的建设项目预留!。保修保证金的比例】按,照国家有关规—定执行 》  鼓励《。建设工程《采用工程质量—担保、工程》质量保险《等其他保证方式采】用担保?、保:。险等其?他保证方《式的建?设单:位不得再《预留保修保证金【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