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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》。第二章 拆迁管理】。。。   — 第七?条县 级以上人【。民政府应当组—织房屋拆迁、—建设、规划、—计划、国土资源等行!政管理部门》按,照城市总体》规划的要求根据当地!社会经济《发展水平同》时考虑近期新—建,商品房的市场供【应等因素制定城市】房屋拆迁的中长期】计划和年度计划拆】迁年度计划》由市、县人民政府报!上一级?人民政府备案—    ! , 第八条 拆迁房屋!的单位取《。得房:屋,拆迁:许,可证后方可实施【拆迁:申请房屋拆迁许可】证应当向房屋—所,在地的市、县房【屋拆迁?管理部门提交下【列文件 【    (一!)建设项目批准文】。件; 》    — (?二)建设用地规划许!可证;? ?    (!三):国有:土地使用权》批准文件; 【    !。。(四)拆迁》计划和拆迁方—案,;    ! :。 (五?)办理存款业务【的金融机构出具【的拆:迁补偿安置资金【证明 》    —。 前款《。第(四)项规定【。的拆迁方案》应当对临时周—转用房?和用于产《权调换的安》置用房作《出安排第(五—)项规定的拆迁补偿!安,。置资金按照拆迁预算!的,百分之八十》专户确认储存拆迁】人提供的安》。置用:房可以折价计—入;不足部》分由拆迁人在房屋】拆迁管理部门—规定的期限内补【足 —   第九】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!门,应当:自收到申请之日起】三十日内对申请【事项进行审查;经】审查符合条件的【颁,发房屋拆迁许可证】  —  《 第十条《 房屋拆迁管—。。理部门应当自房【屋拆:迁许可?证核发之日起五日】内将建?设项目的名称、【拆迁人、拆》迁范围、搬迁期【限、拆迁期限等内容!予以公告 !   》 房屋拆迁管理部】门和拆迁人应当【及时向被拆》迁人做好宣传、解】释工作?   【 第十一条 !拆迁范围公》布后拆迁范》围内的单《位和:个人在暂停办理【相关:手续:期间:不得进行下列活动】 ?    (!一)新建《、,扩建、?改建:房屋; —    】(二)改变房—屋和土?地用途; 】  :。  《 (三)《租赁房?屋    ! ,。 房屋拆迁管理部!门应当就前》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!有关:部门暂停办理—相关手续《暂,停办理的《书面通知应》当载明暂《停期限暂《。停期限不超》过,一年;拆迁人需要延!长,暂停期限的应当【经房屋拆《迁管理部门批准【延长:暂停期限最》长,不得超过一年 【 :。    】第十二条 拆—迁人自取得》房,。屋拆迁许可证之日起!三个月内不实施拆】迁,的房:屋拆迁?许可:证自然?失效并由房屋—拆迁管理部门予【以公告 【 ,   实【。施房屋?拆,迁不:得超越?房,。屋拆:迁许可证核准—的拆迁范围和拆迁】期限:    ! 需要《延长拆迁期限的【拆迁人应当在拆迁】期限届满十五日【前,向房屋拆迁管理【部门提出延期申请】;房屋拆迁管—理部门?应当自收到》延期拆迁申》请之日起十日—内予以答复 !   ? 第十三【条 拆迁人可—以自行拆迁也可【以,委托拆迁从事拆【。。迁业务单位应当按】照,国家和?省,的有关规定依法取】得房屋拆迁》资格证书《 《    房】屋拆迁管《。理部门不得作—为,拆迁人不得接受拆】迁委托 》  《  第—十四条 《拆迁人委托拆迁的应!当向被委托的拆迁】单位出具委》托书并?签订拆迁《委托合同拆迁人【应当自拆迁》委托: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!日内将合《同报房屋《拆迁管理《部门备案《 , ,    !被委托的拆》迁单位不得转—让拆迁业《务 》   ? : 第?十五:条 拆迁《人,应当向被拆》迁人公布拆迁补偿安!置方案 【    》 , 拆:迁,人与被拆迁人应【当在公告规定的【搬,迁期限内《根据本条《例规定签订拆—迁补偿安置协—议协议应当》载明补偿形》式、货币补》。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!、安置地《点、安置用房面积、!搬迁期限、过渡方式!、过渡期《限、:搬家: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!助费、违约责任以及!。当,事人认为需要订【立的其他条》款 :    】 拆?迁租:赁房屋的拆》迁人应当与》被拆迁人《、房:屋承:租人签?订拆迁补偿安置【协议 ?。 《 ,  拆迁房管!部门代管的房屋拆】。迁人应当与代管【人签订拆迁补—偿安:置协:。议,;代管房屋》有使用人的》拆迁人应《当与代?管人:、房:。屋使用人签》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!  — , 拆迁—补偿:安置协议《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拆!。迁,人应当自协议签订】之日起十五日内【。将协:议报房屋拆》迁管理部《门备案 】 ,。。。  ? , 拆:。迁补偿安置协议【文本:由省建设行政—。。管,。理部门统一监制并报!省人:民,政府备?案 《 :   《 第十六条— 拆迁补《。偿安置协议签—订后被拆《迁人或者《房屋承租人》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!迁的拆迁人可以依】。。法向仲裁委员—会申:请,仲,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!法院:起诉诉讼期间拆迁】人可以?依,法申请人民法院先】。予执行 【    第】。。十七条 拆迁当事】人对补偿形式、【补偿金额、安置【用,房面:积、安置地点、过渡!方式、搬迁》期限、过渡期—限等内容《在搬迁期限内—经协商达不成协议的!拆迁当事人可以【向当地市、县—房屋拆迁管理部【门申请裁《决被拆迁人是房【屋拆迁?管理部门的由—本级人民政府裁决裁!决部门?应当自受理裁决申请!之日起三十日内作】出书面裁决;裁【决作:出之前裁决部门应当!充分听取各》。方,意见 —    》 当事人对—裁决:不服的可以依—法申请行《政复议或者向—人民法院提起行【政诉:讼除依法需要停【止执行的情形外【在,复,议和诉讼期》间如拆迁人已按【裁决给予货》。币补偿或《者,提供拆迁安》置用房、周转—。用房的复议和—诉,讼期间不停止拆迁】的执行 【 ,   第十八!。条 被拆《迁人:或者房屋承租人【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!限内拒?绝搬迁的由房屋所在!地的市、县人民政】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!拆迁或者由房屋【。拆迁:管,理部门依法申请【人民法院强》制拆迁 —    】实施强制拆迁前拆】迁,人应当?就,被,拆迁:房屋的有《关事项?向公证机《关办理证《据保全 —    第!十九条 拆》迁房管?部门代管的房屋拆迁!补偿:安置协议必须经【公证机关公证—代管人应当就被【拆迁房屋的》。有,关事项向公证机关】办理证据保全—    ! 第二十》条 :被拆迁房《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!由拆迁人《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!房屋拆迁《。管理部?。门审核同意》后实施拆迁 】    】(一)有产权纠纷】的;:   【 ? (二)《产权人下落不明的】; :    】 (三《)暂时无《法,确定产权人的 !   《。 房屋拆迁】前,拆迁人应当就被【拆迁房屋的有关【事项向?公证机关办理证【据,保全 —    第二!。十一条?。 拆迁设有》抵押:权的房屋依照国家有!关,担保:的法律?执行 《    !第二十二条 法律】、法规对《拆迁军事设施、【教堂、寺庙、文【物古迹、归侨侨【眷房屋、涉外房屋等!另有规?。定,的从其规定 】 :   第二十!。三条 城市房屋拆】迁涉及公共》设施或者各种管线】迁移的由原》所有人?按规:。定期限自行迁—移所:需迁:移费用由拆迁人【。给予补?偿 ?。    !第二:十,四条 对拆迁范围】内的花木、》绿地应当尽》可能:保留不?能保留?。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!的规定?办理有?关,手续 《。    【 第二《。十五条 尚未—完成拆迁补偿—。、安置的建》设项目确需转让的受!。让人应?当提:供本条例第》八条:。第一款第(五—)项规?定的拆迁补偿—安置:资,金证明并经房屋拆】迁管理部门同意【原拆迁补《偿安置协《议载明的《权利、义务随—之转:移给项目受》让人项目转》让人和?受让人应当书面通知!被拆迁人并自转【让合同签订》之日起三十日内【予,。以公告 —  ?  受—让人不能《履行原拆迁补偿安】置协议的转让人【应,当承担连带责任【 , :    — , 第二?十六条? 拆迁人使用—拆迁补偿安置资【。金的应当经房屋拆迁!管理部门审核—拆迁补?偿安置?资金应当全部用于房!屋拆迁的补》。偿、安?置不得挪《。作他用具体管—理,办法由省建设—行政管理部门制【定   】。 县级以上房屋拆迁!。。。管理部门应当加强】对拆:迁,补偿安置资》金使用的监督 【 : :。。  : 第:二十七条 房—屋,拆迁管理部门—应当建立、》。健全房屋拆迁档【案制度加强对—房屋拆迁档案—资料的管理 【   》。 房屋?拆迁的档案资—料包括拆迁》人从事房屋》拆迁的有关》批准文件《拆迁计划和拆迁【方,案及其?调整:资料拆迁补》偿安置协议及其【结算:资料以及其他—与拆迁有关》的档案资料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