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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第三章 拆迁】补偿与安置 【 :   第二》十八条 拆迁人应】当对被拆迁人按照国!家法律、行政法规和!本条例的规定给【予,合理补?偿, 《    《 ?拆迁补偿《、安置?。可以实行货》币补偿也可以实【行,产权:调换被?拆迁人有权》选择具体补》偿形:式 《    拆!迁非公益事业房【屋的附属物不作【产权调换由拆迁【人给予货币补偿拆】迁范围公布后—新建、改建》、扩建的附属物【不予:补偿具?体办法由市》、县人民《政府规定 》 :    【。 第二十九条 【拆迁范围内的—违法建筑、超过批】准期限的临时建筑】必须在拆迁公—告规定的搬迁期【限内自行《拆除不予补偿;【拆除未?超过批准期限—的临时建筑》按照市、县人民政】府的规定给予—补偿 》 :   第【三十:条 货?币补偿或者产权调换!的面:。积按照被《拆迁房屋《的房屋所有》权证或者其他合法房!产凭证记载的—建,。筑面积计算 】    》。 第三》十一条? 被:拆迁房屋的》货币补偿金额根据房!地产市场评估—价格确?定房地产市场评估】价格:由具有?。法定资?格,。的房地产评估机【构,以房屋拆迁许—可,证核发时政府公【布的:货,币补:偿基准价为》。基本依?据,结合:该房屋具体区位、建!筑结构、建筑面积、!成新、层次、—装修等因《素评估确定 !    【房地产评估机—。构在确定《被拆迁房《。屋的:。房地产市场评估价】格前应当《听取被拆迁人的【意见  】  本条以及!。本条:例第三十八》条,、第五十条》规定的评《估所需费用由拆迁】。人承担?    】 : 第三十二条 【被,拆迁:房屋的货币补偿【基准价由《市、县房《屋拆迁管理部门会】同价格、国》土资源、规划等行】。政管理部门》按照当地上》一年度同类地段、同!类用:途新建房屋的市【场平均价格分—别确定报同级人民】政府批准并在每【年3月?底前公布 【    》 第三十—。三条: 房屋拆迁管理部】门应当提出不—少于两家的房地【产评估机《构,名单并说明》其资质、信誉等情况!供被拆迁《人选择被拆迁人应】当在房屋拆迁管理】部门提供房地—产评:估机构名单后十【日内作出选》择评估机构》由房屋拆《迁管理部门》按,。参加选择的被拆迁】人的多数意》见确定被拆迁人【未在规定时》间内作出选择的由房!屋拆迁管理部门确】定   】。 :。。 第三十四条【 ,被,。拆迁房屋的房地产】市场评估价格实行】公示制 —   《 《房地产?评,估,机构应当将被拆【迁,人的姓名、被—拆迁房屋《的门牌号、评估因】素、评?估依:据、评估价格等主】要,情况在?被拆迁地段公—示,接受社会监督公【示,。时间不得少于十日】  —  : 第《三十五条 房地【产市场?评估的具体办法【。由省建设行》政,管理部门制定报【省人民政府批—准后执行 【    【 ,第三十六条 按【照本章规定对被【拆迁人进行补偿【后其被拆《迁房屋按规定容积率!占有的土《地不:再按照?浙江省实施〈中华人!民共和国土地管【理法〉办法第二十九!条,规定予以补偿被拆】迁人依?法享有使《用权的土地其面积超!过被拆?迁房屋按规定—容积率占有的土【地面积的超过部分】的土地按照浙江【省,实施〈中华人民共】和国土地《管理法〉办法第【二十九条规定予以补!。。偿 ? ,    【 第三十七》条,。 被拆迁地段—用于同类商品房建设!的被拆迁《人享:有以:同等条件优先—购买的权利》 : :    【第三十八条 实【行产:权调换的拆迁人与】被拆迁人应当—。结,算被拆迁《房屋和安置用房的差!价    ! 被拆迁房屋和!安置用?房的价格按》照本章规定的房地】产市:场评估价格确—定    ! 第《三十:。九条 选择产权调】换的被拆迁人有权要!求拆迁人《。提供不小于被拆迁】房屋原建筑面积【的安置用房》 《。    《 , :安置用房《应当符合设计规范】。要求;属于新建【商品房的《交,付前应?。当,经综合验收合格【   【 第》四,十条 被拆迁—。。人属:于生活特殊困—难人:员,其被拆?迁住:宅用房每《户建筑面积小于三】十六:平方:米(在同一城市规划!区内有其他住宅用】房的合并计》算)并实行产权【调换的拆《迁人应当《提供建筑面积不小】于三十六平方米【的成套房作为安置】用房被拆迁房屋【和安置用房互不结】算产权调换》的,差价市、县人民政】。府,可以规定高于三十】。六平:方米的按户最低安置!面积  】  : 前款所称【的生活特《殊困:难人员?是指:按照有关规定享受最!低生活保障待遇的】当地:城市居民《;被:拆迁住宅用》房每:户,建筑面积《按照房屋《拆迁许可《证核发?时被拆?迁人的户籍证—和房屋?所有权证或者其【他合法?房产:凭证为依据确—定 《  ? , , 第《四十一?条 拆迁房》管部:门直管?住宅公房或者单【位,自,管住宅公《。房的:(包括不成套房)】房屋承租人享有按】照房改政策购—房的:权利房屋承租—。人按照房改政策购房!后拆迁人应当对【其按被拆迁》人予以补偿、安【置 《    【 房屋承租人未按】房改:政策购房《也未与被《拆迁人达《成解:除租赁关系》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!被拆迁人实行产权】调换的补偿安置方】式安置用房由—原房屋承租人承【。租被拆迁人应—当与:原房屋承租人重新签!订房屋?租赁合?同 ?。 ? ,  第四十】二条 拆《。。迁落实私房政—策换约续租的—住宅用房《的拆迁人应当—按照本条例》规定对被《拆迁人予以补偿、安!置对房屋承》租人的安置办法【。由市、县人民政府】规定 ?    【 第四十三条 !拆迁房管部门代管】。的房屋?。代管:房屋有使用人的应】当,实行产权调换;代管!房屋无使用人的【由代管人选择补偿安!置方式? :  《  《 选择产《权调换的安置用【房仍由房《。管部门代《管;选?择货币补偿》的货币补偿金额由代!管人专户《存入:银行: :    】 第四十《四条 被拆迁房屋的!用,。。途以房屋所有—权证登?记,的用:途为准认定房屋【用途以规划、土【地管:理,部门提供的合法有】效文件作为依—据   】 《房屋所?有权证?未明确用途的由产权!登记部门依》照,职权或者根据房屋所!有人的申请》按照本条前款的规】定调查确认 】  ?  ? 房屋所有人要求!改变原登记》用,途的可以在其房屋】被列入拆迁范围前持!。有关文件向产权【。登记部门申请—变更登记 】  :  》。第四:十,。五 条1990【年4月1日中华【人民:共和国城市》规划法施行前已改变!。。房屋用途并以改变后!的用途延续使用的】根据:房屋:所有人?的申请按改变后的用!途认定由产权—登记:部,门变更?。登记:;其中改为商业【用房的应当持—有合法有效营业执】照 ?。 ,    》 : 1990》。年4月1日中华人】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!施行后?未经规划、土地管理!部门同意改变房屋用!途的其房屋用途的】认,定办法由市、—县人民政府规定 】 ?    改变!房屋用途按》规定:。应当交纳土地—收益金的房屋所有】人应当?。在变更登记前依法补!交土地收益金— , :    第!四十六条 被拆迁人!选择产权《调换的?拆迁人应自领取房】屋拆迁许《可,证之日?起二十?四个月内将被拆【迁人或者《房屋承租人安置完毕!。 ?    】过渡期间《。的周转用房可以【由,被拆迁人或》者房屋承《租人自行解决—也可以?由,拆迁人提《供被拆迁人或者房】屋承租人有权—选择:具体过渡方式拆迁】人不得强《迫或者?拒绝   ! 拆迁人提】供周转用房》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!承租人?应当在得《到安置用房》的四个月内腾退周转!用房 —    》 第四《。十,七,条 住?。宅房屋?。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!承租人自行解决周转!用,房的拆迁《人应当从其搬—迁之月起到被安【置后的?四个月内支付—其临:时安置补助费临时安!。置补助费按照当【地租赁与被拆迁房屋!相当面积、》地段的住宅用房所】需费用的《平均价格《。确定具体《标准由市《、县人民《政府根据当地物价水!平确定每年》公布一次 】    《 拆迁入超过拆!。迁补偿安置协—议,。规,定的过渡期限未【提供安?置用:房的应当自逾期之月!起按照原《标,准的二倍支》付临:时安置补助费补偿】被拆迁人或者—房屋承租人因延【期,使用安置用》房的损失 】    拆迁!人提供周转》用房的周转用房应当!与,被拆迁房屋的居【住条件相当拆—迁人:不再支付临时—安置补助费拆迁人超!过协议规定》的过渡期限未提供安!置用房的《除继续?提供周转用房外还应!当自逾期之月—起按照规定标准【支付临时安置—补助费补《偿被:拆迁人或者房屋承】租人:因延期使《用安置用房的损【失 —   ? : 第四十八条 拆迁!人应当支付住宅【房屋的被拆》迁人或者房屋承【租人搬家补助费【搬家补助费每户【不低于六百元具体标!准由市、县人民政府!根据当地物》价水平确《定,每年公布一》次 ? ?   实行】产,权调换的《被拆迁人或者—房屋承租人从拆迁人!。提供的临时周转【用房迁往安》置用房时应当—再,次支付搬家补助费 ! :    第!四十九条 拆迁【非住宅房屋造—成停产、《停业引起的经济损】失以:及搬迁、安装、【过渡费用《由拆迁人给予一【次性补助具》。体,补助标准由市、县】人,民政府规定》 《    《第五:十条 拆除》产,权,属于学校、医院、】。。。。敬老院、幼儿—园、影?剧院、居委》会等用于《社,会公益事《业的房屋及其附属】物拆迁人《应当按照有关法律】、法:规的规?。定和城市规》划的要求予以重建】或者给予货币补【偿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