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四章 绿地保护】
第三十【九条 加强对绿地、!树,木的:管理和保《护(以下简称管护】)绿地、树》木的:管护责任按照下列规!。定确定?
— (一)公共绿【地由绿化《行政主管《部门负责《落实其中城市道路、!公,路、河道《用地范围内的—绿地分别由各有关主!管部门?或者 区、县绿化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;!。 ,
》。 (二)《单位所属绿地—由该单?位负责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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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《三)居住区、居住小!区,内,依法属于业主所【有的绿地由业主【负责业主可以—委托物业服务企业进!。行管护;《
? , (《四)建设工程范【围,内保留的树木在【。建设:期间由建设》单位负责;
【
(五)铁!路、湖泊、水库等】用地范?围,内的:绿,地由:各有:关主管部《门负责;
】 : (六)村庄—绿地由村民委员【会或者村《集体经?济组织负《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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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前款规?定以外的绿地或【者零星树木及—管护责任不清或者有!争议的由所在区、县!绿化行政《主管部门确定管护】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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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《条 管护《单位应?当按照?国家和本《市绿地、树木养【护规范对绿地、树】木进行?管护并做好》防火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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绿化行政!主管部门应当对绿地!、树木的管》护给予技《术指导?
《
第:四,十一条 管护—单位应当《。加强道?路附属绿地的管【护按照?公安交通管理部【。门的:要求制定作业方案占!用道:路施工影响交通安全!畅通的应《当征得公安交—通管理?部门同意公》安交通管理部门应】当为道路绿化养护】作,业提供道《路交通安全保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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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二条】 居住区内严重影】。响居住采光、通【风、安全的树木管】护单位?应当按?照有关技术规—范及时组织修剪当】事人应?当,协助管护单位—做好修剪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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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三条】 影响?管道、线路》。、交通等公共设【。施使用和安全—的树木?管护单位应》当按照树木修剪规】。范及时修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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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? 新设管道》、线路、交通等公共!设施需要修剪—树木的应当》经区、?县绿化行政主管部】门批准?
第四【十四条 因》抢险救灾和处理突发!事件等紧急情—况需要可以对树木】。进行修剪《或者砍?伐组织?紧急情况处》理,的单:位应当在 处理【结束之日起10日】。。内将有关处理情况】报,告,所在区、县绿化行】政主管部《门
?。 因抢险救灾!和,处理突发事件等【紧急情况修剪或者砍!伐树木造成公民【、法人和其他组【织财:产损失的按照国家】有关规定给予补【偿
第四十】五条 ?。市政、交通、电力】、通讯等建设—工程项目《影响绿化的建设单】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!采,。取,保护:绿地和树木的措施并!在施工前《告知管?护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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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》六条 开发利用绿地!地下空间的应当【符合国家《和本:。市有关建设规范不得!影响树木《正常生长和》。绿地使用《功,。能
第四【十七条 矿山—、,砂石开采场、砖【瓦窑的?生产经营《活动造?成地表植被破坏【的,责任单位《应当负责《植树:造,林、恢复植被—不 得?造,成地表裸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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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八条【 森林?和野生动《物,类型自然保护区【的保护应当》科学确定《适宜的保护》范围保护天然植被】和植物资《源的自然特》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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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九—条 各级风景名胜区!应当坚持保护—优先、利用服从保护!的原则?保护绿化《。资源的完整》性与观赏性游—览者和风景名胜区内!。的居民有保护林【草植被和《各项绿化设》施的:义,务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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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条》 禁:止下列损害绿化【的行为
!(一)在树木旁【或者绿地内倾倒、】排放污水、垃—圾、渣土及其—他废弃物;
】 (二—)损毁?树木、花草及绿【化设施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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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在!树,木或者绿化设施上】悬挂广告牌或者【其他物品;》
》 :(四:)在绿地内取土、搭!建,构,筑物; 《
(【五):在绿地内用火—、烧烤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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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(:六)其他《损害绿化成》果及绿化设施的行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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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》一条 本市实—行,树木所有权登记制】度树:木所有权不明确【的由所在区、—县人民政《府确:定登记工作按照国】家和本?市,有关规定执》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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