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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三章 》污水收?集和处理
】。 第十一条 】排水户?实施排水前》应当如实填报“排水!许可申请《表”并持有关—排水资料和》图纸到市建设行政】主管部门办》理城市排水许可手】续
—对符合规定标—准的排水户由市建】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!排,水许可证 》
》 建设工程—施工:。工地在施工过程中】。需要向公共排水设施!临时排?。水的应当办》。理临时排水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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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第十二【条 排水户》应与污水收集单位】签订排水《合同:合同内容一般应【包括:。排污地址《、污水类别、许【可排:污,量、:。排污方式《、排污?计量及结《算方法?、违:约责任和排水—设施产?权与维护管理责任等!条,款
【 , 第十三条 排水】户应当按《照合:同的约定按时交纳污!水处理费逾期不缴】纳的应承担》违约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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排水户—无正当理由》。连,续两次不按时缴【纳污水处《理费的污水收—集单位?可依据?合同规定《对,其限量排放》污水直至停止排放】污水由此造成的【各类损失由排水【户负责污水收集单位!应在限量排放污水】或停止排放污—。水前五天通知排【水户和有关行—政主管部门 —
【第十四条 排水户】排入污?。水管网?的污水水《质应当?。符,合有关污水接—纳,标准规定不符—合规定的需》进行预处理达标【。后方可?入网
—。 排水户应当—接受有关部门和单】位的排?污监测
】 第十五条【 自建排水》设施接入公共排水设!施的应?。按规定设《置计量?装置:、水质检测装置【、采样装置和具有】格栅、闸门等设施的!专用检查井
! 用于贸易】结,算的工作计量器【具应按国家有—关,规定:。进行:检定 ?
》 第十《六条: ,。在公共排水设施服务!区域内应当》。。。将污水排入公共排】水设施?进行集中处理污水】。收集单位应当按照】排,水规划和现有排水设!施受纳?量对排放污水总量】进行控制
【 第十七条! 在城市道路上接】驳污:水管网应依法—办理道路挖》掘等有关手续
! 第十八】条 投产运》转的污水处理厂要加!强工艺管理和水质管!理按照设《计工艺标准要求保】。证正常运行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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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经污水处理【后的:。排水水质应》当符合国家和地【方,规定的排放标准【污水处理厂应在指】定,的位置安装在—线监测系统对进出水!量,和主要水质指标进行!实时监测《并接:受有关部门的监管】 ,
》 第?十九条 污水处【理,费收取实行》成本补偿、合—。理,。收,。益、分类收取—。的原:则污:水处理费的标准制】定和调整按规—定权限和《程序审核批准—后实: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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