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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三章? 污水收《集和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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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条 !。排水户实施排水前】。应当:如实填报“排水许】可申:请,表”并持有关排【水资:。料和:图纸到市建设行政主!管部门办理》城市排水许》可手续
】对符合规《定,标准的排水户—由市建设行政主【管部门?颁,发,排,水许可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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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建设工程施】工,。工地:在施工过《程中需要向》公共排水《设施临时排》水的应当办理临时】。排,水手:续
》 : 第十二条 【排水户应与污水收】集单位签订》排水合同合同内【容一般应包》括排:污地址、《污水类别、》。许可排污量》、排污?方,式、排污计量及结】算方法、违约责任和!排水设施产权与【维护管理责任等条】款
】 第十三条 排【水户应?当按照合同的约定】。按,。时交纳污水》处理费逾期不缴【纳的应承担》违约责任
【 排水《户无正当理由—连续两次不》按时缴纳污水—处理:费的污水收集—单位可依《据合同规定对其限量!排放污水直》至停止排放》污水由此《造成的各类损—失由排?水户负责污水收集单!位应在?。限量排放污》水或停止排放污水】前五:天通知排水户—和有关行政》主管部门
】。 : 第十《四条 排水户排入】污水管网的污—水水:质应当符合有—关污水接纳标准【。规定不符合规定的需!进行预处理达标后方!可入网 《。
排水户应当!接受有关《部门和单位的排污监!测,
》 第《十五条 自建排水设!施接:入公:共排水设《。。施的应按规定设置计!量装置、水质—。检测装置、》采样装置和具—有格栅、闸》门等设施的专用检】查井:
》 用于》贸易结?算,的工作?计量器具应按国家有!关,规定进?行检定
【 第》十六条 《在公共排水设—施服务区域内应当将!污水排入公共排水】设施进?行集中处理》污水收集单》位应当按照排水【规划和现有排水【设施:受纳量对排》放污水总量》进行控制
】 第十七【条 在?城市道路上接驳污】水管网应依法—办理道路挖》掘等有关手》续 :
《 第《。十八:条 投产《运转的污《水,处理厂要加强工【艺管理和水质管【理按照设计》工艺:标准要求保证—正常运行 》
经污水【处理后的排水水质应!当符合国《家,和,地方:规定的排《放标准污水处理厂应!在指定的位置安装在!线监测系统对进出】水量和主要》水质指标进行—。实时监测并接受【有关部门的》监管
】 第十九》条 :污水处理费》收取实行成本补偿】、合理收《。。益、分类收》取的原则污水处【理费的?标准制定和调整按规!定权限和《程序审核批准后实】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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