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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四章 劳《动能力?鉴,。定
《
第二十四条(劳动!能力鉴定《)
》 从业人员发生工!伤经治疗伤情相【对稳定后存在残疾、!。影响:劳,。动能力的应当进【行劳动功能障—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!碍程度的劳动能【力鉴定
》。 劳动—功,能,障碍分为《十,个伤残等级生—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!等级
》 : 劳动能力鉴定【标准按照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】
第二十五】条(鉴定机构)【
? 市《和区、县劳动能【力鉴定委员》会(以下《简称鉴定委员会【。)由同级《劳动保障、人事【、卫生等部门—以及工会《组织、经《办机构代《表、用?人单位代表》组成:市和区、县鉴定【委员会办公室设【在同级劳动保障【行政:部门负责鉴定委员】会的:日常工作
! 市劳动能》力鉴:定中心?受市鉴定委》。员会的委托负责【。职业病人员》的,劳动能?力鉴定?及工伤人员的—再次鉴?定等具体事务
! ?区、:县劳动能力鉴定委】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!内,的工伤人《员劳动能《。力鉴定
【 :鉴定委员会》依法建立医疗卫生专!家库进行劳动能力鉴!定
第二十六!条(劳动能力鉴【。定申请材料》)
工伤!人,员的劳动《能,力鉴定?。可以:。由用人单位、—工伤人员或者—其,直系:。。亲属向鉴定委—员,会提出?申请
?
《 提出劳动能力鉴定!申请的?应当提交下列—材料
】(一)填写》完整的劳动》能力鉴定申》请,。。表;
【 ,(二)工伤认定【决,定;
】(三)医《疗保险契约》定点医疗机构诊治】工伤的有关资料【。
,
第二十—七条(鉴定程序)
!
》鉴定委员会收到【劳动:能力鉴定申请后【应当依法组成—专家:组并由专家组提出】鉴定意见鉴定委【员会根据专家—组的鉴定意》见在:。收到:劳动能?力鉴:定申请之日起60日!内作出工伤人—员劳动能力鉴定【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!能力:。鉴定结论的时限可】以延长30》日劳动?。能力:鉴定结论应》当,及时送?达申请劳动》能力鉴?定的:用人单?位、工?。。伤人:员或者其直系亲【属
鉴】定委员会在送达劳动!能,力鉴:定,结论时应当》书面告知《申,请劳动能力》鉴,定的:用人单位、工伤人】员,或者:其直:系亲属?办理享受工伤保险待!遇的手续并提—供工:伤保险待遇申请表】
第二十【八条(?再次鉴定)
—
申请【劳动能力《。鉴定:。的用人单位、—工伤人员或者其直系!亲属:对劳:动能力鉴定结论【或者职业病鉴定结论!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!。。鉴定结论之日起【15日内向市鉴【。定委员会提出再次】鉴定申请
! 对职业病鉴定【结论不服《的再次鉴定申请市】鉴定委员《会应当另《。。行组织专家组进行再!次鉴定
《
《 市鉴定委员会作】出的再?次鉴定结论为最终结!论
》第二:十九条(《复查鉴定)
【 , : 自劳动《能力鉴定《结论作出之日—起1年后工伤人员】。或,者其:直系亲?属,、用:人,单位或者经办机构】认为: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!可以提出劳动能力】复查鉴定申请—
:
第三十条(鉴】。定费用)
》
:。 工伤人—员的初次《劳动能力鉴定费用】由工伤?保险基?金支付
!用人单?位、工伤人员或者】其直系亲属提—。出再次鉴定或—者复查鉴定申请【的再次鉴《定结论维《持,原鉴定结论》或者复查鉴定结论】没有:变化:的鉴定费用由—提出再次鉴定或者】复查鉴定申请—的用人?单位、工伤》人员或者其直—系亲属?承,担;再次鉴定结论或!。者复查鉴定》结论有变化的鉴【定费用由工》。伤保险基《金承担
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