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, 第二》章 工?伤保险基金 — : 第七条(基金来源!) :    】 工伤保险基金由用!人单: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!、工伤保险基—金的利息和依法【纳入工伤保险基金】的其他?资金构成《 《 ,  :   工《。伤保险基金在不【足支付?重大事?故工伤保险待遇时】由市财政垫付 【 】 第八?条(缴费原》。则,) —   ? ,。 用人单位》应当:按时缴纳工伤保险】费从业人员》个人不缴纳工伤保】险费 】    《工伤保险费根据以】支定收?、收支平《衡的原则确定—。费率: ? 《 第九条(【缴费基数) — :    — 用人?单位缴纳《工,伤保险费的基数按照!本单位缴纳城镇【养老保险费》或,者小城镇社会保险费!的基数?确定 !。 : 第:十条(费率》)  】   用人单位缴】纳,工伤保险费实—行基础费率基—础费率统《一为缴费基》数的0.5》%   !。  对发生工伤事故!的用:人单位在基础费【率的基础上》按照规定实行浮动费!率, ?   》  浮动《费率根据用人单【位工伤保险费使用】、工伤事故发—生率等?情况:。确定浮动费率分为五!档每档幅度为缴【费基数的0.5%向!上,浮动后的最高费率(!基础:费,率加浮?动费率)《不超过缴《费基数的《3%:向,。下逐档浮动后的最】低,费率不低于基础费】率浮动费《率,。每年核定一》次  】   工伤》保险费率浮动的具体!办,法由市劳动保—障局会同财》政、卫生、安全生】产监管等部》门拟订报市政府【批,准后执行 》 】 第十一条》(支付范围)—  【   工伤保—险基金?。用于本办法规定【的工伤保险待遇、】劳动能力鉴定以及法!律、:。法规规定《的用于工伤保险的】其他:费用的支付》 》 第—。十,二,条(:基金管理和》监,督,)   !  工伤保险基金实!行全市?统筹设立专户专【款专:用任何单位和个人】不得擅自动用 【 :     市劳!动保障?局依法对工》伤保险?。费的征缴《和工伤保《险基金的《支付情况《进行:监督检查 》 》    《市财政、审》计部:门依法对《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!、管:理情况进行监督 ! 【。 第十?三条(经办机—。构经费)《 》     经—办机构开《展工伤保险所需【。经费由财政》。部门按规《定核定纳入预算管】理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