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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三章: 城乡规!划的实施
! 第二十七条 城!乡,规划的实施应当【合理确定《建设规模和时—序优:先安排基础设施、公!共服务设《施和保障性住房的建!设保:护自然?资,源、生态环》境和历史文化遗产】量力而行分期建设】
第二十【八条 各类开发区!、产业?园区:、城:镇新区的《设立应当符合城【镇体系规划和城市】、镇的总《体规划由所在地城乡!。规,划主管部门依法【统一:实施规划管理独立】工,矿区的住房、基【础设施和公共设【施的规划应当按照】城,乡规划的要求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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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《条例实施《前依法设立的—各类开?发区、产业园区【、城:镇新:区应当纳入城市总】体规:划、镇总《体规划建设用—地范:围,。内管理
》 第?。二十九条 —设区的市、》县(:市):、镇:人民政府应》当根据区域性—城,镇体:系,规,。划、城乡一体—化建设?规划、城市总体【规划、镇总体—规划、土地利用总】体规划?和年度计划》、国民经济和社【会发展规划制定近期!建设规划报》总,体规划审《。批机:关和本级人》民代表?大会常务委员会或】者镇人民代》表大:会备:案近期建设规划的】期限为五年
【。 第?三十条 总体规划!审批机关应当对【近,期建设规划是否符合!。下列:要求进行审》。查,
(一)【城乡一体化建—。设规划、城市总体规!划、镇总体》规划、?土地利用总体—。规划和年度》。计,划的要?求;(二)优先【安,。排基础设施、公共服!务设:施和:保障性住房的—建设;(三)保护自!然资源、生态环境】和历:史文化遗产的要求】;(:四)国家《规定的其他强制【性,内容:的要求
》 近期建设规【划不符合前款—要求的总体规划审批!机,关应当?提出审?查意见要求制—定机关予以》修正
《 第?三十:一条 建》设项:目依:照国家规定需—要办理选址意见书的!建设单位应当向城乡!规,划主管部门》。。申请核发选址意【见书并附规划选址论!证报告、初审意见】。以及:法律法规《规定的其他要件【
第三十【二条 城》乡规划主管部门【经,审查确认《建设项目符》合规划要求和审批】条件的?核,发,建设项目《选址意见书
】 选址意《见书的?有效期限为二年【超过期限有关部门未!批准或者《核准建设《项目的选址意—见书失效
第!三,十三条? 建设《项目选址意》见书由项目》审,批、核准《、受理备案的有关部!门的同级城乡规【划,。。主管部门核发
】 省级以上人民】政府及其有关部【门审批、核准、受理!备案的建设》。。项目其选址意—见书由项《目所在?地城乡规划主管【部门提出审查意见】报省城乡规划—主管部门核发—
跨行—政区域的建设—。。项目选址《意见书由项》目所在地城》乡规划主管》部门提出审查—意见报?。共,同上一级城》乡规:。划主管部门核发
】
第三十—。四,条 ?在城市、镇规划区内!以划拨方式提—供国有土地》使用权的建设项目】经有关?部门批?准、核?准、备案后建设单位!应当向建《设项目所在地设区】的市、县(》市)城乡规划—主管部门申请建设】用地规划许可证
! 建设单》位取得建设用地规】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!级以上地方人—民政府土地主管【部门申请《用地经县级》以上人?民政:府审批后《由土地主管部门划】拨土地?
《第三十五条 在】城市、镇规划—区内以出让方—式提供国有土—地使用权的在国【有土地使用权—出让:前设区的市、县【。。(市:)城乡规划主管【。部门:应当依据控》制,性详细规划提出【出让地块的位置、】使用性质《、开:发强度等规划—条件作为国有—土地: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!成部分;未包含规划!条件的?该国有土地使—用权出让合同无效】未确定规划条—件的地块《不,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!权
以出让方!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!权的建设项》目在签?订国有土地使用权】出,让合同后建设单【位应当持建设项目的!批准、核准、—备,案文件和国》有土地使用权出【让合同向设区—的市、县(市)城乡!规划主管部门—领取: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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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三十六条 》 建设用《。地规划许可证应【当,包括下?列内容
【(一)地块的—位置、使《。用性质、《。用地范围、》退让道路红线;(】二):土地使用强度主【要,包括容积率、—建筑:密度:和建筑高度》。;(三)《核定绿地、市—政设施与《公,共服务设施》的配:置、交通出入口方位!、日照间距、—机动车?停放车位、车库和物!业服务用《房等要求;(四)房!地产开发项目—中的保障《性住房建设要求;】(,五)法律《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!其,他事项和《有关:规范、标准的强制】性内:容,
第三十七条! 建设用地规划】许可证的《有效:期限为二年》超过期限未取—得土地使用权—证的建设用地规划许!可证失效
】第三十八《条 在城市、镇规!划区内?建设建?筑物、构筑物、道路!、管线和其他工程】的建设单《位或者个人应当【向设区的市、县(】市)城乡规划主【管部门申《请办理建设》工程规划许可—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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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办理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】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!
: :(,。一)申请书;(二】)建设用地规—划许可证《及其:附,属要求的材料—;(三)土地使用】权属证明;(四【。)建设工程设计【方案;?(五)法律》、,法,规和规章规》定的其他材》料建设工程需要编】制修建性《详,细规划的建设—单位或者个人还【应当提交《修,建性详细规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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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用—地规划?许可制度实施—前已经取得土—地使用权《的建设单位》或者个人《申请办?理建设工程规划【许可证时不须提【交建设用地规—划许可?证及其附属要求的】。材料
第三】十九:条 建设工—。程规划许可审批【。机,关应当对建设工程设!计方案、《。施工:图进行?审,查对重要地块的【建,设工程设计》方案应?当组织?有关专家评》审征询有关单位【和公众的意见—镇规划区范围内的】。建设:工程:还应当征求》镇人:民政府的意见对符合!控制性详细规划和】规划条?件的核发《建设:工程规划许可—证
设区【的市、县(市—)城乡规划主管部门!。应当将审定的修【建性详细规划—。、建设工程设—计方案的总平面【图在建设项目所在】地予以公布》
?。 第四?十条 建设—工程:规划:许可证有《效期限?为一年一年内未【开,工的可?以申请办理一次延期!手续:延期最长《不得超过六个月【
: 取得建设工【程,规,。划许可证后》。一年内未开工又【未办理延《期,手续:的或者超过》批准的延期》期限仍未开工—的建设工《。程规划许可证失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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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一条 ! 在乡、《村庄规划区内进行】乡,镇,企业、乡村公—共服务设施和—公益设施建》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!人,应当向乡《、镇人民《政府提?出申请由乡、—镇人民政府报设【区的市、县(—。市)城乡《规划主?管部门核《发乡村建设》规划许可证
【。 第?四十二?条 农村村民在乡!、村庄规划》。区内新建、改建【住宅的依照陕西省】乡村规划建设—条例的?规,定执行
《。
第四十三【条 在城》市、镇规划》区,内,的建设工程》经设区的市》、,县(市?)城乡规划》主管:。部门现场验》线后方可《开工;在乡、村庄】规划区内的》建设:工,程经乡、镇》人民政?府,现场验线《后方可开工》
设区的市】、县:(,市)城乡规划—主管部门应当在接】。到建设单位》或,者个:人申请后三个工作】日内进行现场—验线
第四十!。四条 《建设单?位,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!。行建设确需变—更规划条件的—必须向设区的市、】。县(市)城乡规划】。主管部门提》出申请
变】更内:容不符?合控:制性详细规》划,和总体规划强制性】内容、?。国家规定的强制【性内容要求的城乡规!。划主管部门不得批准!
设区—。的市、县(市)城】乡规划主《。管,部门应当将批准变】更的规划条》件及时通报同级土】地,主管部门并公示
! 建设单位应当自!规划条件经批—准变:更之日起十》日内将变更后的【规划条件报有—关土地主管部门【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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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五条】 :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!城市、镇规划—区内进行临时建【设应当向设区的市】、县(市)》。城乡规划主管部【门申请取《得,。临时用地《规划许可证方—可向设区的市、县】(市)?。土地管理部门申【请,。。办,理临时?用地:手续;再向设区的市!、县(市)城乡规】划主:管部门申请取—得临时?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!
土地—使用权属于建设单位!或者个人的进行临】时建设不须办—理临:时用地规划》许可证以及》临时用?地手续?。
第四十六条! 除临时建设【外建设?单位或者个》人在城市、镇规划】区内临时占用—公共土地的应当向】设区的市、县(市)!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!请取得?临时用地规划—许可证再向》设区的市、县(市)!。。土地管理部门—申请办理临时用地】手续
—第四十七条 【取得临时用地规划】许可证后六》个月内未申请办理临!时用地手续的—该许可证失效
【
取得临时建】设,工,程规划许可证后【六个月?内未:开工建设的该许可】证失效
【第四十?八,。条 : 临时建设、临时】用地的期限一般不】超过二?年;:确需延期的建设单位!或者个?人应当在期满—。三十:。日前向原批准机关申!请办理延期使用【手续
—第四十九条》 临时建设、【临时用地影响近期】建设规划或》者控制性《详细规划的》。。实施以及交》通、市容、安全【、文物保护等的【不得批准《。
禁》止在临时用地上【建设永久《性建筑物、构筑物和!其,他设施
第】。五十条 临时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】证不得作为房屋产权!登记的?依据
》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!不,得擅自?改变临时建设—和临时用地》的用途
【第,五十一?条, 建设单位或者】个人应当《。在,临时建设、临时用】地批准期满》前自行拆除建筑物、!构,筑物:清,理场地归还用—地
因公【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!临时用地的建设单】位或者个人应当及】时拆除临时》建筑:物、构筑物清理场】地,归还用地当事人【合法权益受到损害】的应当给予补偿【
第五十【二条 《。建设工程竣》工后设?区的市、县(—市)城乡《。规划主管部门应当自!接到建设单》位,申请后二十个工作】日内对建设工程【是否符?合规划条《件予以核实并出具】核实意?见
:。
未经核—实或者经核》实不符合规划条件】的建设单位不得【组织竣工验收有【关主管部门不得办理!房产权?属登记
《。
: 建设单位应当在】。竣工验收后》六个月?。内向城乡规划—主管部门报》送,有关:竣工:验收:资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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