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 第四章 【 ? 监督检《查
《。
第五十三条 ! 各级人民政府【应当向?本,。。级人民代表》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!乡、镇人民代—表大:会报告?城乡规划《的实施情况并—。接受监督
第!五十四条 县级以!上人民政府及其城乡!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加!强对城乡规划编【制、审批《、实施、《修改的监《督,检查监督检》。查情况和对》违法行为的》。处理结果应》当依法公开供公众查!阅和监督
【 被监督检查的【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!配,合不得妨碍和阻挠】城,乡规划?监督检查活动—
: , 第五十五条 】省、设区《的市人民政府建立城!乡规划?督察员制度》对,下级人民政府的城乡!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!督检查
城乡!。规划督察员制度【的具体规《定由省人民政—。府另行制定》
第》五十六条 —任何单位和个人都】。有权向城《乡规划主《管部门或《者其他?有关部门举报或【者控告违《反城乡规划》的行为城乡》规划主管部》门或:者其他有关部门对】举报或者控告—应当及?时受理并组织—核查
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