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》。六章 法《律责任 — 第六十二条 【违反本?条,例规定?的行为?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!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!律、法规已有—处罚规?。定的依照其规定处罚!;构成犯罪的依【法追究刑《事责任  —   生产》经营单位《发,生生产安全》事,故造成他人》人身、财产》损害的依照有关【法律:承担赔偿责任 ! 第六十三》条 生?。。产经:。营,。单,位违反本条例—第十九条第三款【。的规定未将安全生】产费用的有关情况】报送备案的由安全生!产监:管,部门:责令限期改正—;逾期未改正的处以!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! 第六》十四条? 生产经营单位【未,按照本?条例第二十条规【。定配备专职安全生】产管理人员的由安全!。。。生产:监管部门责令限期】改正;逾期未改正的!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!可以依法处以罚款】罚款额?按未配?备安全生产管理人】员人数计每少配备一!人罚款五千元— 第六十【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!主要负责《人、分管安》全生产?的负责人、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!按照本?条例第?。二十一?条的规定参加安全培!。。训并:经考核合格的由安全!生产监管部门责令限!期改:正,;逾:期未:改正的处以五—千元以上二万—。元以下的罚款—。 第六十六条! 生产?经营单?位违反本条例第二】十二条?。。的规定未对从业人】员进行安全》生产教育培训的由】安全生产监管—部门责令限期改【正;逾期《未改正的《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!可以依法处》以罚款罚款额按【未培训从业人员人数!计每少培训一人【罚款:五百元 【第六十七条 生产经!营单位违反本—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!款、第三《。款的规定从事危【险作业未签订安【全生产管《理,协议:或者未设《置作业现场安全区域!的由:安全生产监管—部门责令改正—。并可以对《生产经营单位和【接受:委托的作业单位处以!五,万元以上二》十万元以《下的罚?款, 第六十八】条 矿山、建—筑施工?、危险物品生—产经营、道路交通运!输、金属冶炼—、船:舶修造、《装卸:。等行业的生产—经营单位《违反本条《例第:三十五?条的规?定未足额《存储安?全生产风险抵—押,金且未投保安全生】产,相关责任保险的由】安全生?产监管部《门责:令限:期改正;《逾期:未改正的处以—一万元?以上:三万元以下》的罚:款 :。 ?第六十九条 生【产经:营单位及其》有关:负责人违反》。本条例第三》十七条第一项至第四!项的规定从事—。禁止行为《的由安全生产监管部!门对生产经营—单位处以一万—元,以上三万元以下的】罚,款对其?有关负责人处以【一千元以上一万元】以下的罚款 !第七:十条 各级人—民政府及《其有关部门的工作】人,员有下列情》形之一的依照—中华人?民共和国公务员法】、,。中华: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!法等法律、法规【。。追究行政责任;构成!犯罪的?依,法追究?刑事责?任     【(,一)未按照规定【履行安全《生产监督管理—。责,任的; 《   ?  (二)因其失职!、渎职行《为造:成重大生《产安全事故》隐患的; — ,   ?(三)?发生生产《安全事故未按照规】定组织救援》或者玩忽职守致使】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!失扩大的《;    — (四)对生—产安全事故隐瞒不】报,、谎报或者拖延【报告:。的;   —  (五《)阻挠、干涉—生产安全《事故调查《处理或者生产—安全事?故责任追《究的 》 第七十《一条 当事人对安全!生产监管《部,门或者专项》。监管部门的》具体:行政行为《不服的可以依照中华!人民共和国》行政复议法或者中华!人民共和国行—政诉讼法《的规定申请行政【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!讼 :  :   当事人对具】。体,。行政行为逾期—不,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!又不履行的作出具】体行政行为的安【全生产监管部门【或,者,专项监管《。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!院强制执行 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