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章 】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!救援和调查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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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五:十六条 生》。产经营单位应当制】定生产安全事—故应急?救援预案报安全【。生产监管部门—。和专项监《。管,部门:备案
《 高》危行业的生产—经营单位应当建【立安:。全生产?应急救?。援组织?配备应?。急救援?器材、设备并进行】经常性维《护、保养其他—生产经营单位—应当明确负》责应:急救:援的人?员
》 生产经》营单位应当》每年至少组织一【次综合?应急救援预案演练】或者专项应急—救援预案演练高危】行业、较大危险【行业的生《产经营单位应当每】半年至少组织—一次综合应急—救援预案演练或者】专,。。项应急救援预—案演练
第五!十七条 市和区、县!人民政府应当建立】、健全安全》生产应急救援—体系根据本》市突发公共事—。件总体预案组织制】定生产安全》。事故应急《救援预案确定应急救!援队伍储备应急【救援物资、装备加】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!资源共享和信息互】。通,。
应急救!援,预案应当包括—建立应急《指挥体?系明确相关部门的应!急救援职《责确定?应急救援队伍—。确定应?急救援技术》专家、建立》抢险装备等信息数】据库:确定交?通、医疗、》。物资、经费、治安】等保障措施进行应急!救,援预:案演练等
第!五,十八条 生产经营】单位:发生生产安》。全事故后应当在一】小时内向安全生【产监管部门和专项监!。管部门报告;情况紧!。急时应当在三十【分钟内向安全生【产监:管部门?和专:项监管部门报告【。
: 《安全生产监管部【门,和专项监《管部门应当逐级上报!事,故情况每级》上报均应《当在一?小时内完成口头上】报在:两,小时内完成书面上】报
第—五十:九条 生《产安全事故发—。生后生产《经营单位《应当立即《启动相应的应急救】援,预案迅?速采取有效措—施组织抢《。救防止事《故,扩,大减少人员伤亡和】。财产损失;市或者区!、县人民政府以及安!全生产监管部门【、相:。关专项监《管部门?接到事?故报告后《应当立?即组织?。事故救援
】第六十条 除法律】、行:政,法规另有规》定外本市发生的【生产安全事故按【照,下列规?定进行调查》
(【一)重大和》较大生产安》全事故由市人民【政府负责调查市人】民政府可《以,。授权或?者,。委,托,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!或者其他有关部门】组织调查;
! (二《)一:般生产安全事—。故由事故发生地区、!县,人民政府《。负责调查《区、县人民政府可】以授:权或者委托区、县安!全生产监管部门或】者其他?有关部门《组织调查
— 市人民【政府认为《必,要时:可以调查区、—县人:民政府负责》调查的事故
!第六:十一条?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!应当:。定期统计分析本【行政区域内发—生生产?安全:事故的情况并—定期向?社会公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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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生:产经营单位》发生重大生产—。安全事故《或者一?年内发生两次以上较!大生:产,安全:。事故且对事故发【生负有?主要责?任的安全生产—监管部门应当会【同有关部门向—社会:公,告并向市发展—改革、规划国土【资源、建设交通【、经济信息化—以,及金:。融监管等部门通【报,有关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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