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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七章 附则
【
?第七:十二条? 本条例下列用语】的,含,义是:
《 , (一)生产经营】单位是指从事生产】经营活动的企业、】个体工商户以—。及其他?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!任,的经营性组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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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?二)生产《经,营单位主要负责【人是指生产经—营单:位的法定代表—人和实?际负有本单位生产经!营最高管理权限的】人员
】(三)产业园区是】指依法设《。立并由市或者区、县!人民政府《派出或者指定机构管!理的:工业园区、高新技术!。产业开发区、保税区!和出口加工区—
(四】),危险物?品,是指易?燃,易爆:物品、危险化学【品、放射性物品【等能够危及人身安】全和财产安》全的物品
第!七十三条 国家【机关、?事业:单位、人民》团体、民办非—企业单位在日—常运营中《的安全作业管理参】照执:行本条例法律—、法: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!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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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四条 本】条例自201—2年1月1日—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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