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【 安全生《产监督管理
!第四:十二条 本市实行】各级人民《政府和有《关部:门安:全,生产行政《责任制?度
? 市》和区、县人》民政府及其》有关部?门的主要负责—人对本地区》、,本行业的安全—生,产管理工作承—担主要责任其他分】管负责人按照职责】分工依法承担—。。相应: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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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三条 !市和区、《县人民?政府应当《。对其所属部门和下】级人民政府的安全】生产工作《进行年度考核考【。核,结果:作,为政府年《度工作考核》的重要依据
!。 市和区、县【国有资?产管理部门》应当会同同》级安全生产监管【部门对其负责管理】的国有企业的安全生!产工作进行年度考】核考核结果纳—入国有企业绩效【。考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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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?十四条? 市和区、县人民政!府应当建立安全生产!控制:。指标对安全生产工作!实行目标管理
】 区》、县人民政府和【市有关部门每季【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!生产工作会议分析本!地区、本《。行业的安《全生产形势和情况研!究、:部署:防范生产安全事故】发生的措施和—方案协?调并解决安全生【产工作中的重大【问题
第【四十:五条 产业》园区管?理机构应当确—定负责安《全,生产监督管理的【机构和人员支持、督!促、检查本》园区内生产经营【单位的安全生产工】作并:协助:有关:部门实施安》全生产监督管理发现!安,全生:产违法行为或—者事故隐患的应当】责令生产经营—单位立即改正或【者限期治《理并向有关部门报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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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六条— 乡、镇人》民政府和街道办【事处应当有》相应机构和》专门人员负责安全生!产监督管理》工,作,对本辖区内高危行业!和较大危《险行业以外的—生,产,经营单位实》施安全生产日常检查!并协助有关部门实施!安全生产《监督管理发现安【全生:产,违法行为或者事【故隐患的应当向有关!部门报告并责令【生产经营单位立即】改正或者《限,期,治理
第四】。十七条 《。安全生产《监管:部门应当加强执【法队伍的建》。设依法开《。展行政执法工作【专项:。。监管:。部门应?。当,。配置与其监督管理工!作相适应的执—法力量?
安【全生产监管部门【和专:项监管部门应当定期!对其执法人》。员开展安全生—。产技术知识、法律】等方面的《培训和?。考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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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《八,条 市和区、县人】民政府?。应当组织安全生产监!管部门和专》项监管?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!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!。责任制、生产—安全事故隐患排【查治理、安全—生产教育《和培训等《安全生产工作以及容!易,发生事故的生产、经!营场所?或,者施工?的设备、设施—。和场所进行安全生】。产检查
!安全生产监管部【门和专项监管部门可!以实行联合检查并】采用定期检查、随】时抽查的方式对【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!全生产检查
【 市安—全,生,产监管部门应当【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!制危险化学品、易燃!易,爆物品、重大危险源!、压力容器等重点】事项的监督检查【计划:明确:实施监督检查的部】门、频?次,等并建立相应—的监督检查记录制】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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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四十九条 安【全生产?。监管部门和》专项监管部门可以】邀请专业技》。术人员和专家学者参!与安全生产的监【督检查?。、,事故:调查等工作听取【对专业技术问题的意!。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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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安,全生产监管部门和专!项,监,管部门应当》建立、健全有关的专!业技术人员和专家】学者遴选、考—核,、奖酬、回避—等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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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。五十条 市》安全生产《监管:部门会?同有关部门》组织编制安全—生产:重点:监督管理单位目录载!。明生产经《营单位的名》称、主要负责人【姓名、监督》管理部门以及监督管!理的重点要》求
生】产经:营单位有下列情形】之一的?应当列入安全—。生产重?点监督管理》单位:目录
》 (一》。)存在重大危险源的!;
(】二)存?在,。。重大事故隐》患的;
】 (三)《近三年内曾发—生较大、重》大或者特别重—。大生产安全事故的;!
: (四)市安!全生产监管部门【根据工作需》要认为有必要实【行重点?监督管理的其他情】形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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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?十一条 生产经【营单位存在重大生产!安全事?故隐患的《。市和区、县人民【政,府应当指定有关部门!督,促生:产经营?单,位制定、落实治【理计划?
《 对于非生—。产,。经营:单位原因造成短【时期:内难以?消除的重大生—产安全事故隐患市】和区、县《人民政府应当组【织有关部门制—定计划予以治理【并落:实,治理资金任何单位】和个人不《得侵占治理资金或者!挪作他用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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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—。二条 本市建立【重大危险源信息【监管系统《对重大危险》源实施市《和区、县两级监管】
—。安全:生产监管《。。部门和?专项监管部门应【。当,按照国家有关—规定实施《重大危险源备—案
第五【十三条 本市—对危险化学品—行业实行统一规划、!合理布局和》严,格控制
!。本市有关部》门组织编制城—乡规划应当根据【本市实际情况规划】专门用?。于危险化学品生产、!储存的区《域和禁?止建设危险化学【品,生产、储存项目【的区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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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城【乡,规划禁?止建设危险》化学品生产、储【存项目的区域内已】建的危险《化学品生产、储【存项目?由安全?生产监管部门会同有!关部门督《促生产经营单位在规!定期限内《。进行调整;需要【转产、停产、搬迁、!关闭的由《市或者区、》县人民政府组织【有,关部门实《施并根据有》关规定给予》补贴
—。 市?安全:生产监管、经济【信息化部《门应当会《同有关部门制—定,本市危险化学—品产业结构调整指】导目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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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—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!当会同市《。经济信息化、—发展改革、公安【、交通?港口、?环保等部门制定本市!禁止、限制、管控危!。险化学品《生产、?储存、经营》、使用、运输等【的目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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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五十四条 任【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生!产经营?单位存在重大—事故隐患或者安【全生产违法行为的】有权向安全生—产监管部门》和,。专项监管部门举报;!对举报有功人员由】安全:生产:监管:部门或者专项—监管部门给》予,奖励安全生产监管部!。门和专项监》。管部门?。应,当为举报者保—密
【。本市对在改善安全】生产条件、防止生产!安,全事故、参加—抢险救护等方面【取得显著成》绩的单位《和个人给予奖励【
《第五十五条 安全】生产监管部门和专】项,监管部门应当通【过电视、《报纸、网络》等媒体对危害公【共安全的《安全生产《违法行为及处—理情况予以公—布
【 安全生产监管】部门应当建立安全】生产违法《行为登录制度在上】海安全生产网—上记载生产经—营单位及其主—要负责人、》安全:生产中介服》务,机,构的有关违法—行为及处理情—况任: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!进行查?。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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