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, 第《四章: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!。 《第四十二条》 ,本,市实行各级》人民政?府和有关《部门安全生》产行政责任制度【     市和区!、县人民政府及【其有关部门的主【要,。负责人对本地区【。。、本行?业的安全《生产管理工作承【担,主要责任其他分【管负责?人,按照职?责分工依法承—担相应?责任 《 第四十三条【 市和区、县—人民:政府应当对其所属】部门:和下:级人民政府的—安全生产工作进行】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!。为政府年度工—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!   ?  市和区》、县国有资产—管理部?门应:当会同同《。级安:全生产监管部门【对,其,负,责管理的国有企业】的,安全生产工作进行】年度考核考核—结,果纳入国有企业绩效!考核 第【四十四条 市和区、!。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!安全生产控制指【。标对安全生产工【作实行目标管理 !    区》、县人民政府和市】有关部?门每季度至少召开】一,。次安全生产工作【会议分析《本地区、《本行业的安全—生,产形势和情况研究、!部署防范生产安全事!故发生的措施和方案!协调并解决》安,全生产工作中—的重大问题 — 第四》十,。五,条 产?。业园区管理机—构应当确定负责安全!生产:监督管理的机—构和人员支持、督】促、检?查本园区内生产【经营单位的》安全生产工作—并协:助有关部门实施安全!生产:监督管理发现安全】生产违法行为或者事!故隐患的应当责令生!。产经营?单位立?即改正或者限期【治理:并向有关《部,。门报告 第】四十六?条 乡、镇人民政】府和街?道,办事处应当》有相应机构和—专门人员负责安全生!产监督?管理工作《对本辖?区,内高:危行业和较大危【。险行业以外》的,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安!全生产日常检—查并协?助有关部门实—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!发现:安全生?产违法行为或者【事故隐患的应—当向有关《部门报告并责令【生产经营单位立【即改正?或,者限期治理》 第》四十七条 安全生】产监管部《门应:。。当加强执法》。。队伍:的建设依法》开展行政执法工作】专项监管《部门应当配置与【其监督管理工作【相适应?的执法?力量    【 安全生产监—管部门?和专项监管部门应】当定期对其执法人】员开展?安全生产技术知识】。、法律等方》面的培训和》考核 》。 第四十八条 市和!区、:。县人:民政府应当组织安】全生产监管部—门和专?项监管?部门对生产经营【单位建立和》落,实安全生《产责任制、》生产:安全事故《隐患排查《治理、安《全生产教育和培训】。等安全生产工作以】及,容易发?生事故的生产、经营!场所或者施工的【设备、设施和场所】进行安全生产—检查   —  安全生》产监管部门》和,专项监管《部门可以《实行联合检查并采用!定期检查、随时抽查!的,。方式对生产》经营单位进》行安全生产检—查,   《  市安全生产监管!部门应当会》同,有关部门组》织编制危险化学品、!易燃:易爆物品、》重大危险源、压力容!器等重点《事项的监督检—查计划明确实施【监督检查的》部门、频次等—并建立相应的监督】检查记录制》度 : ?第四十九《条,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!和专项监管部门【可以邀请专业技【术人员和专》家,学者参与安全—生产的监《督检查、事》故,调查等?工作听取对专业技】术问题的意见  !  : 安全生产监管部门!和专项监《管,部门应当建立、【健全有关的专业技】术人:员和专家学者遴选】、考核?。、奖酬、回》。避等制度 》 第五十—条 市安全生产监管!部门:会,同有关部门组—织编制安全生产【重点:。监督管理《单,位目录载明生—产经:。营单位的名称、主要!负责人姓名、监督】管理部门《以及监督管理的【重点要求《     —生产经营单位—有下列情形之一【的应当列入》安全生产重点—监督:管理单位目录 【     (一【)存在重《大,危险源的;》     (【二)存在重大事故】隐患:的;   —。  (三《)近三年内曾发【生,较大、重《大或者特别》重大生产安》全事故的; —     (四)】市安全生产监管【部门根据工作需【要认为有必要实【行重点监督管理的其!他情形 【第五十一条 生产】经营单?位存在重《大生产安全事—故隐患的市和—区、县人民政府应当!指定有关《部门督促生产经营】单,位制:。定、落实《治理计划   】  对?于,非生产经营》单位原因造成—短时:期内难以《消除的重大》。生产安全事》故,隐患:市和:区、县人民政府应】。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!计划予以治理并落】实治理资金任何【单位和个人不得侵】占治理资金》或者挪作他用 【 第五十二条 !本市建立重》大危险源信息监【管,系,统对:重大:危险:源,实施:市和区、《县,。两级监管 — ,   安全》生产监?管,部门和专项》监管:部门应当《按照国家有关规【定实施?重,大,危险源备《案 第五十】三条 本市对危险化!学品行业实》行统一规划、合理布!局和严格《控制 《    《本市有关部门—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应!当根据本市实际情】况规划?专门用?于危险化学》。品生:产、:储存的区域和禁止】建设:危险化学品生产【、,储,存项:目的区域   】  在?城乡规划禁》止建设危险化—学品生?产、:储存项?目,的区:域内已建的》。危险化学品生—产、储?存项:目由安全生产—监管:部门会同有关部门】。督促生产经营—单位在规《定期限内进行调【整;需?要转:产、停产、搬迁、关!闭的由市或》者区、县人》。民,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实!。施并根据《。有关规?定给予补贴 —。 ,   ? 市安全生产监管】、,经济:信息化?部门应当会同有【关部门制定》本市危险化学品【产业结?构调整指导目录 】     市—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!当会同市经济—信息化、发展—改革、公《安、交通港口、【环保等部《门制定本市禁止【、限制、《管控危险化》学,品生产、储存—。、经营、使用、【运,输,等的:目,录,。 ? 第五十四条 【任何:单位和个人》发现生产经营单位】。存在重大事故隐患】或者安全《。。生产违法行为的有】权向安全《生产监管部门—和专项监管部—门举报;对举报有】功,人员由安全》生产监?管部门或者专—项监管部门给予【奖励安全生》产监管部门》和,专项监管部》门应当为举报者保密!     本【市对在改善安全【生产条?。件,、防止生产》安全事?故、参加抢险—救护等?方面取得显》著成绩的单位和个】人给予奖励 —。 第五十五【条 安?全生产监管部门和】。专项监管部门—应当通过《电视、报纸、—网络等媒体对危【害公共安全的安全生!产违法?行为及处理情况予以!。公布 —    安全生产】监管部门应》当建立?安全生产《违法行为登录制【度在上海安全—生产网上记载—生产经营单》。位及:其主要负责》人、安?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!的有关违《法行为及《处理情况任何单位】和个人?都,。有权进行《查询 《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