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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》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!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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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八条 生!产经营活动中—从业人员享有下【。列权利?
: , (一》)在集体《合同、?劳动合?同,中载明劳动安全【、防止职业危害【和工伤保险等—事项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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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了!解其作业场所、【工作:岗,位存在的《危险因素及防—范,。、,应急措施《;
?。 (》三)对本《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!。存在的问题》提,出建议、批评—、检举和《控告;
【 (四《)拒:绝违章?指挥、强令》冒险作?业的:。要求;
!(五)发现直接危】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!况时停止作业—或者在采取》可能:的应急?措施后撤离作业【场所;
—。 (六)—因生:产安全事故》受到损害后提出【赔偿要求;
! (七)接受安全!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!本,。职工作所必需的安全!生产技?能;:
—(八)获得》。生,产经营单位提—供的符合国》家和行业标》准的劳动条件和劳动!防护用品;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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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。 (:九)因接《触职业危害因—素接受符合》国家:。有关:规定的职《业健康检《查;
》 (《十)法律、法规规定!。的其他权《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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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三十九条《 生产?经营:活动中从业人员【应当履行下列—义务:
《 (一)》严格遵?守本单位的安—全生产规章制度【和操:作规程;
— 《(二)正确》使用劳动防护用【品;
《 (三—)接受安全生产【教育和培《训;:
—(四)及时报告事】故隐患和不安全因】素,;
(】五,)法律、法规规定的!其他义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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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条》。 生:产经营单位》使,用劳务派遣人员从】事作:业的应?当将劳?务派遣人员纳入本单!。位,对,从业人员安》全生产?的统一管理履行安全!生产保障责任不【。。得将安全生产—保障责任转》移给劳?务派遣单位
【 劳务派遣】人,员有依法向用工的】生产经营《单位主?张安全生产》的权利
第】四,十一条 安》全生产监管部门和】有,。关部门应当加强【对从业人员发生事故!伤,害的预?防工作
【 本市工》。伤保:险基金按照国家【和本市的《。有关规定《安排:一定比例的》费,。用,用于工伤预防的宣传!。、培训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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