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二章【 生产经营单—位的安?全生产保障 】 第十三条 生【产经营单位》应当具备法律、法】规,和强制?性标准规定的—安全:生,产条件不具》备安:全生产条《件的不得从事—生产经营活动  !   生产》经营单位应当遵守下!列,安全生产规定 】    (一)生产!经营场所和设—施、设备《。符合安全生》产的:要求; 》。。    (二)【建立安全《生产规章制度和操】作规程?;   》  (三《)保证安《全生产所必需—的资金投入》;    — (四)提供—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!。业标准的劳动—防,护用品;    ! (五)设置—安全生产管》。理机构或者配备安】全生产管理人员; !。   ?  :(六)?主要负责人和安全】。生产管理人员经安】全生产培训、考【核合:格; ?   ? , (:七)从业人员经安】全生产教育和培训】合格特?种作:业人员经专门—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!得特:种作:业操作资格证书; !  :   (八》)采取职业危害防】治措施 第十!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!主要负?。责人应当履行中华人!民共和国安全生【产法和其《他,法,律、法规规定的【。职责定期研》。究安全生产问—题向职工《代表大会、》股东大会报告安全生!产情况?接受安?全生:产监管部门和有关】部门的监督检查【接受工会、从业人】员对:安全生产工作—的民主监《督 第十五】。条 生产经营—单位的安全生—。。产管理机构和安【全生产管《理人员负有下列职责!。   《  (一)贯彻【国家:安全生产的》法律、法规和标准】。。。;     【(二)协助制订安】全,。生产规章制》度和安全技术—操作规?程;  》   (三)开展安!全生:。产,检,。查发现?事故隐患督》促有关业务部门及时!整改; 《    《 (四)开》展安全生产宣传【。、教育培训总结【和推广安全》生产的经验;—   《 , (:。五)参与新建、改】建、扩建《的建设项目安全【设施的审查管—理和发放劳动防【护用品; 》     (六)】组织:编制本单位的生产】安全事故应》。急预案?并定期开《展,演练; 》    《(七)协助调查和】处理生产安全事故】进行伤?亡事故?的统计、分析提【出报告; —    《(八)其他》安全生产工》作 ?    生产经【。营单位的安》全生产?管,理机构负责》人,应当具有注》册,安全工程师资格或】者相:应的安全《生产管?理能力 》 第十六》条 :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!产经营单《位,应当:建立安全生产委员】会,其,他生产经营单位可】以建立安全》生产委员会 【    (一)属】于矿山?、,建筑施工和危险物品!生产:经,营等高?度危险性行业(以】下简称高危行业)】以及危险物品—使用、储《存、运?输单位;《 :    (二)属于!。金属冶炼、船舶【修造:、电力?、装卸、《道路交通运输等较】大危险性行业(以】下简称较《大危险行业》)的; 》。   ? ,(三)从业人员三】百人以上的  】   生《产经营单《位的安全生产—委员会由本单位【的主:要,负责人、分管安全生!产的负责人、安全】生产管理机构及相关!机构负?责人、安全生产管理!人员和工会代—表及从业人员代【表组成  —   安全生—产委员会审》。查本单位年度安全生!产工:作计划和实施、【重大安全《生产技术项目、安全!生产各项投》。入等情况研究和审查!。本单位有关安全生】产的重大事》项督促落《实消:除事故隐患的措【施安:全生产委员会至少每!季度召开一次会议会!议应:。当有书面记录 【     生产【。经营单位使用劳【。务派遣人员从事作业!的劳:。务派遣人《员,应,当计入该生产经营】单位的从业人员人数! 第十七条!。 生产经《营单位应当建立安】。全生产的《检查、教育》培训、奖惩以及设】施设备安全》管理、职业危害防】治,、劳动?防护用品《配备和?管理、危险作业【安全管理、》特种作业管理—、事故报告处—理等规章制度 【 ? 第十八》条 生产经营单位】应当建?立、健全安全生产】责任制明确》各岗位的责任—人员、责任》内容和考核要—求 》 第十九》条 生产经营单【位的决策机构、主要!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!的投资人应当—保证安全生》产所:必需:的资金投《入安全生产资金纳入!年度生产《经营计划和财—务,预,算     安】全生产资金用于安】全生产?的技术项目、—设施和设备》宣传、教《育培训和《奖励劳动防护用【品安全生《产的新?技术、新工》艺、新?材,料重大危险源的【监控和管理》应急:救援器?材、物资的储备以及!其他安全生产方面】安全生?。。产,资金不得《挪作他用  【   高危行业和】较大危险行》业的生?产经:营单位应当按照【国家:和本市有关规定【建立安全《生产费用管理—制度并于《。每,年三月底前将本单位!当年度安全生产费用!提,取,、使用计划和上【一年:度安全生产费—用提取、《使用:情况报?财政、安《全生产监管部—门备:案 》第二十条 》除法律、法规另有】规定外高危行业【的,生产经营单位从【业人员三百人—以下的至少配备一名!专职安全生产管理】人员;从业人员【三百人以上的至少配!备,三名专职安》全生产管理人员【。;从业人员一千【人以上的至少配备】八名专职安》全生:产管理人员》。;从业?。人员五千人以—上的:至少:配备十五名专职【安全生产管》。理人员 》    《。较大危险行业—的生产经营单位从业!人员:三百人以上的至【少配备两名专职安全!生产管理人员;【从业人员《一千人以上的—至少配?备五:名,专,职安:全生产管理人员;从!业,人员五千人》以上的至少配—备十名专职安—全生产?管理人员   】  :。前,两,款规定以外》的,其他生产经》营单位从业人员三百!。人,以上的至少配备一】名专职?安全:生产管理人员;从】业人员一《千人以上的至—少配备两名》专职安?全生产管理人员;】从,业,人员五千人》以上:的至少配备五名专】职安:全生产管理人员 】 第《二十:。一条: 矿山、建筑施工单!位和危险《物,品的生产经营—单位的主要负责人】和分管安全》生产的负责人任职】。前,应当参加安全培【训,并经考核《合格;其他生—产,经营单?位的主要负责人【和分管安全生产的负!责人在?任职三个月》内应当参加》。安全:培训并经考核合【格,     安【全生产管理人—员任职前应当参加】安全培?训并经考核合格 】 第二十二【条 生产经营单【位应:当对下列人员及时】进行安全生产教【育和:培训 《 ,   (一》。)新进从业人员; !     (二)】离岗六个《月,以,。上的或者换岗—的从业人员;  !。   (《三)采用新》工艺、新技术、新】。材料或者使用新【设备后的有》关从:业人员  —   生产经—营单位应当对在岗的!从业人员进行定期的!安,全生产教育和—培训从业人》员,未经安?。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!格的不得上岗—作业 第二】十三条 安全生产教!育和培训内容主要包!括安全生产》的法律?、法规?和规章制度安—全操作基本技能【和安全技术》基,础知识作业场—所,。和工作岗位存在【的危险因素、防范】措施以及事故应急】措施劳?动防护用品的性能】和使用方法以及【其他需要掌》握的安?全生产知识》    》 安全生产教育【和,培训情况应当—记入从业人员安全】生产:记录:卡记录?卡应当由考核人【。。。。。员和从业人》员本人签名   !  安全《生产教育和培—训,的时间按照国家【和本市有关规—定执行费用》。由生产经营单位承】担     生】产经营单《位可以委托安全生】产中介服务机—构或者相关的行业】组织实施《安全生?产教育?和培:训 ? 第?二,十四条 《从事电工作业、【焊接与热《切割作?业、高处《作业:、制冷?与空调作业》。。、冶金生产安—全作业、危险化【学品:安全作业《、烟花爆《。竹安全作《业等特种作》业的人员应当按照】。国家有关规定—经专门?的安全作业培训【经考核?合格取?得特种作业》操作资格《证书:后方可上岗作业【     生【产经营单位不得【安排无特种作—业操作资格证书【的人员?从事特种作》业    — ,生产经营单位指【派从业?人员参加《专,门的安全作》业培训和特种作【业操作资格考试的】应当承担该从业人】员,的培训和《考试费用《。并可:以与该从业人员订立!协议约定服务—期限 《 :第二十五《。。条,。 矿山企业、建筑】施工企业和危险【。化学品、烟花爆【竹、民?用爆:破器材生产企业在生!。产前应当依照安全】生产许可证条例向有!关部门申请领取【安全生产许可证 】     用—于生:产、储?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!目,的安全设施设—计在报送安全生产监!管部门和专》项,监,。管部:门审查时应》当提供安全条件【论,证报:告和具有《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!的安全评《价报告审查部—。门对审查结果负【责  《   用于生产【。、储存危险物品的】建设项?目竣工正式》投入生产或者使用】前,安全生产监》管部门和专》项监管?部门应当《对项目?中的安?。全设施?进行验?收项目经《验,收合格后方》可正式投入生产和】使用 —第二十六条 生【产经营单位应当对】新建:、改建、扩建—生,产、储存危险化【学品的建设》项目进行安全条件论!证并委托《。具有安全生产评【价资质的中介服务机!构进行项目安全评】价    — 生产、储存危险】化学品?的企:业以及?使用危险化学品【。从事生产的企—业应当按照》国家有关规定委托】具,有安全生《产评价资质的中【介,。服务机构对》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!件每三年进》行一次安全》评价提出安全评价】报告安全评价报【告应当包括对安全生!产条:件存在的问》题进行整改的—方案 ?。     》生产、储存》。危险:化学品的企业—以及使?用危险化学》品从事?生产的企业》。应,当及时将安全评【价报告及整改方案】的落实情况报安全】。生,产监管部门备案安全!生,产监:管部门应《当对安全评价—报告及整改》方案的落《实情况进《行抽查 》 :。第,二十七条 生—产经营单位应—当按照国家有关【规定办理重》。大危险源备案—并采取下《列,监控措施《    》 (一)《。建,立运行管理档案【对运行情况》进行全程监》控;     】(二)定期对设【施、设备进行—。检测、检验; 【     (三)】定期:进行安全《评价; 《     (四)定!期检查?。。重大危险源的—安全状态; 【   ? (五?)制定应《急救援预案定—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! :    生》产经营单位可以【委,托具有?相应资质的中介服】务机构对重大危【险源进?行检测和安全—评价:并提:出完善监控的措施 !     生产经营!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!向安全生产监—管部门和专项监【管部门报告》。重大危?险源的监控措施实】施情况?;发生?紧,。急情:况时应当《。立即报告安全生产】监管部门和专项监】。管部门 — 第二十八条 【。生产经营单位—进行:爆破:。、大型设备》(构件)吊装、【危险装置设备试生】。产、危险场所动火】作业、有毒有害【及受:限空间作业、—重大危险《。源,作业等危险作业的应!当按批准权限由相关!负责人现场带班确】定专:。人进行现场作业的】统一指挥由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!员进行现《场安全检查和—监督并由具有专业】资质的人员实施作】业     【生产经营单位委托】其他有专业》资质的单位》进行危险作》业的应当在》作业前与受托方签订!安全生?产管理协议安全【生产管?理协议应当明确【。各自的?安全生产职》责     生】产经营单位》或者接受委》托的作业单位在危险!作业前应《当制定危险作业的】方案和安《全防范措施并设置】作业现场的安全区】域     从事!危险:作业时?作业人员应当—服从:。现场:的统一指挥和调【度并严?格遵守作业方—案、操作规程和安】。全,防范措?施, 第二—十,九条 生产》经营单位为大—型公共活《动所设的临时—性,建筑物、构筑物及】设施、设备的安全性!能应当经具》有相应资质的机构检!。测、检验《合格 》 第:。三十条 《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!。厂房、场所》出租给?不,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!者相应资质的单【位或:者个人 《     》生产经?营单位?出租厂房《、场所给《其他单位从事—生,产经营?活动:的其出?租的厂?房、场所应当具【备基本的《安全:生产条件并书面告】知承租?人涉及厂《。房、:。场所安全的有关情】况租:赁,双方应当签订—安全生产《管,理,协议明确双方对出】租厂房、场所的安】全管理责《任,     出【租方应?当查验承租方所从事!。的生产经营范围统】一协调、《管理同一《。区域多?个承租单位的安全】。生产:工作加强对各承租人!涉及厂房、场—所安全行为的—监督检查《发现承租方有安【全生产违法行为【的应当及时劝阻并向!所在地的安全生【产监管部门和专项】监管部门《报告:     —承租方?应当:严格遵守安全生【。产法:律、法规《具备相?应的安全生》产资质和条件并【服,从出租方对》其安全生《产工作的《统一:协调、管理发生生产!安全事故时应当立】即如实报告所在地的!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】和,专项监管部门 【 第三十一条 !生产:经营单位应当为从业!人员提供符合国家】标准或者行业标【准的劳?。动防护用品并教育】、督促从业人员【正确佩?戴、:使,用生产?经营单位不得以【现金或者其他—物品替代劳动防【护用品的《提供    【 生产经营单位购】买劳动防护》用品时应当》查验产品质》量合格证明;购买】特,种,。劳动防护用》品时还应当查验【产,品生产许可证和安】全标志并建立采购】档案 —第,三十二条 存在职业!危害的?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!法建立职业危害防】治制:度包括职业》危,害的:防治责任、告—。知、申报、宣传【教育:、防护?设,施维护检修》、日常?监,测、从业人》员体:。检以及职业健—康,监护档案《管理等内《容     存】在职业危害的—生产经营单位—应当按照国家有关】规定委?托具有相应资质【的中介服务机构定期!进行检测和》评价检测和评—价报告应当向从业人!员公布?并报安?全生产监管部—门备案    ! 生:产,经营单位发生职【业危:害事故或者发现职业!病病人、《。疑似职业病病人的】应当及时向安全生】产监管部门和有关】。部门报?告 第三!十三条? 生产经营》单位应当根》据本单位《的生产经营特点进】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!检查定期进》。行专业性的》安全生产检查每月】至少进?行一次综合性的安】全生产检查   ! , ,安全生产管》理人员?应当对检查中发【现,的事故隐患及时【提出:处理:。意见跟?踪事故隐《患治:理情况并记录在案 ! ?第三十四条 生产经!营单位对本单位的】生产安全事故隐患】治理负全部责任【。发现事故隐患的【应当立即采取—措施予以消除;对非!。本单位原因》造成的事故》隐患不?。能及时消除或者难以!消除的应当采—取必:要的安?全措施?并立即向安全生产监!管部门?和专项监管部门报】告 :     》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】和专项监管》部门接到报告后【。应当及时进》行处:。理在隐患排》。除前:。安全生产监管部【。门和专项监》管部门可以在生产】经营:场所的明显》位,置设置事《故隐患提示标志【 : 第三十五条 】本市鼓励生产经【营单位?投保安全生产—相关责任保险 【     矿山、建!。筑施:工、危险物》品生产经《营、道路交通—运输:、金属冶炼、船【舶修造、装卸等行】业的生产《经营单位应当依照国!家和本市的》有关规定《实行安全生产风【险抵押金制》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!时原则?上由企业先行支付】抢险、救灾及善后】处理费用确实需要动!用风:险抵押金的经安全】生产监管《部门和财政部门【批准后按照规定办】理风险抵押金—使用手续生产经【营单位投保安全【生产相关责任保险】。的经报送安全生产】监管部门《审核同意《可以免于存储安【全生产?风险抵押金 !第三十?六条 生产》经营单位按照国【家和本市《有关规定《开展安?全生产标准化—工作并?接受: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!指导 第【三十七条 禁—止生:产经:营单位及其》有关负责人从事下列!行为 《    (一—)指令或者》。放任从业人》员违反操《作规程或者安—全管理规定从事作】业;     】(二)超过》核定的生产能力、】强度进行生产; 】     (—三)隐瞒《事,故隐患或者不—及时处理《已发现的事》故隐患; —    (四)违】反,操作规?程或者安《全管理规定从事作业!;, ,     》(五)法律、法规】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!。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