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 —建设用?地规划管理》
第二十四【条 在?城市规划区》内任何?单位和个人因建【设需要使用国—。有或集?体土地必须符合城】市规划申请办理建设!项目选址意见和建设!用地:。规,划许可证
!
: 第二十五条 【选,址意见?书的办理程序
【
(一【)选址?意见书的核发范【。围在城市《规划:区内进行建》。设下列项目应向市】、,所辖市城市规划行政!主管部?门,申领选?址意见?书,
】 , 1、新征、拨用土!地的;?。
《 》 , 2:、通过出让、转让】和招标拍卖方式获】得国有土地使—用权的?;
【 ? 3、在已获得】土地使?用权的土地上—改变土地使用性【质的; 《
》 》4、乡(镇)村自】办企业或者》乡,(镇)村通过城乡联!营、涉外联》营等方式兴办经【营实体需要使用土地!的;
》。 【 5、城市规划【行政主管部门对【选址有特《殊要求的 》
: 对!上述建设项目—项目审?批主管部门应当在】建设单位提交—规划部门核发的选】址意见书后》方可下?达建设项目的立项】批准文件
—
, (二)选】址,意见书的办理程序 !
》 》1、建设单位或个人!持项目建设书—批准文?件向市?、所辖?市城:。市规划行政主管部】门提出选址申请;】 ,
— 2、市、】所,辖市城市规划行政】主管部门勘察—、核:查用地及四邻现【场符合城市规—划要求的《提出项目选址意见和!规划设计《条件作为项》目可行性研究的依据!;
— : : :3、市?、所辖?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!部门征求相关专业】主管部门意见—后核发选《址,意见书
【 ,。 : 属于国家】和省的建设项—目的选址意见—书须按规《。定程序报《省规:划行政主管部门【审,定核发
第!。二十六条 建设用】。地规划许《可证的办理》范围和程序》。
《 (一)建—设用地规划许可【。证,的核发范围
! 1【、新征新拨》建设用地;
】 ? 2、因历!史原因?。未,办理建设《用,地规划许可》证的建设用地;【
【 ?。 3、土地》使用权属《发生变?化的建设用》。地; ?
: 》 4、以前虽】办理过?建,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但!。新的建?设需要改《变原建?设,用地规划许可证【规定内容的建设【用地;
! 5、临】时,建,设用:地应办理《临,时用地规划许可证】
》 (二)建—设用地规划》许可证的办理程【序
【 :。 1、建设单】位,或个人?持有权机关》。批准的建设项—目批准文《。。。件向市、所辖市城】市规划行《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!项目用地申请并【。提供用地范围的【实侧现?。。状地形?图,及其他指《定的图?。。件;
】 《 2、城市规划【行政主管部门按城】市规划?要求确定建设—用地位?置和界限提供—。规划设计《要点:。;
— —。3、审查《建设单位提交的建】设,。项目规划《。设计:。总图或设计》方案核定用地面积】核发:建设用地规划—许可证
【 建】设单位或个人取得】建设用地《规划许可证后方可】向土:地行政主《管,部,门申请办理用地【手,续
—第二十七《条 任何单》位和个人,在城【市规划区内需临时】使用:土地的,应按照【第二十六条规定【的程序办理临—时用地?规划许可证及其他有!关用地手续.临时用!地期限?一般:不得:超过两年临地—。用地不准建设—永久性的《建,筑物、构筑物
!
,第二十八条 建设用!地规划许可》证证中规定的建【设用:。地可以分《期办理用地手续【但,未经城市规》划和土地行政主管部!门同意任何部门【、单位和个人不【得任意变《更用地界线及—建设内容
】第二:十九条? 建设用地规划许】可证签发后1年【内,未办理用地》手续:临时用地规划许可】证签发后1年内未使!用又未办《理,延期手续的》建设用地规划—许可证或《临时用地《规划许可证自行【失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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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三十条 工》矿企事业《。单位的迁移、兼并、!调整必须服》从城:市规:划管理涉及到建设用!地的依照《第二十六条规定办】理
第三十一!条, 国有土地使—用权的出让必须符】合城市规划》以招标、拍卖方【式出让的地址应【当附:具城市规划》行政主管《部门提出的规划【设计条件及》附图;以协议—方式出让的地—块土地出让合同中】的用地性质和用【地范围必须符合城】市规划用地的要求
!
, 依法转【。让国:有,土地使用权》的、土地使用权转】让合:同必须附有原出让】合同的?各项规划要求及附】图确需改变》转让地块《用地:。性质的受《让方应当在签订土】地转让合同前重【新申领建设用地规】划许可?证
建设!用地使用权在出租】、抵押期间内—必须:严,格,按照建设《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!的土地使用性质【和规划?要,求使用土地不得进】行变更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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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二条 【在常州市城市规【划区范围内对建【设项目规划方案【。。设计实行公开竞选市!城市规?划行政主管部门负】责对建设《项目的规《划方案设计竞选活动!进行管理和监督
! 下》列建设项《目,必须进行规划方案】。设计竞选
】 (一)》新建、改建居住小区!用地:规,模超过20000】。。平,方米;
! (二)《旧城市范围》内,。用,地,规模面积《超过1?0000平方—。米的改建项目;【
【(三)?文物保护区、—。风景:区内各类改造建【设,项目:;
】(四)主次》干道两侧建》筑面积10》。000平方米建筑高!度在24米以上建】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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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五)城》市广场和标志性建筑!;
【 (六)文物保护区!内的建设项目和其它!。重点建设项目; 】
? : (七)《市城市规划行政主】管部门指定的其【。。它建设项目》
【涉及建?。设,设计方?案竞:选的由建设行政主管!。部门与规划行政主管!部门按照各自职责】进行:管理和?监督并应相互配合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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