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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二章 城市规【。划的:制定
第十—二条 ?城市规划《的制定必《。须贯彻科学化、【规,范化、民《主,化,的原则?加,强调查研究和科学论!证
常】州市城市规划—按,总体规?划、分区《规划和详细规划(】含控制性详细规划】和修建?性详细规划)三【。。个层次编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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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辖市在!。城市:规划区范围内的建制!镇须:编制:总,体规划和详细—规划
第】十三条? 市、所辖市的【总体规划《以及省人民政府指】定的:镇的总?体规:。划报省人民政府审批!
市【人民政府指》定镇的总体规划报市!人民政?府批准
》 本条—第一款?、第二款规定以外】的其他建制镇的【总体规划报所辖市】人,民政府审批
! 城市各项专业!规划和?近期建?设规划应纳入城【市,总体规划统一—审批
】 市、所辖》市人民政府报请审】批城市总体规划前】须经:同级人民《代,表大会或《其常务委员会审查】同意
【第十四条《 ,市城市分《区规划由市城—市规:划行政主管部门【组织编?制并经市城》市规划寓言鉴定【委员会审议后—报市人民政》府审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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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条》 市人民《政府对城市》总体:规划的实《施情况每5年检查一!次并向市《人民代表《。大,会,或其常务委员会【和省人?民政府作出》报,告
第十六】条 与?市城市总《体,。规划相关的各专【业规划由其行—政主管?部门会同市城—市规划?行政主管部》门根据城市总—体,规划和该专业规划的!其他依据编制经市】城市规划审议鉴定委!员会审议《。后,报市人民政府按规定!程序审?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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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条 城市!。详细: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!审批重?要地段重大项—目的详?细规划(包括控制性!和修建性)由市【城市:规划行政主管部【门组织编制经—常州市城《市规:划审议?鉴定委员《会审议后《报市人民政府审批】;一般项目的详细规!划,由市城市规划行政】主管部门审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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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条 经审!定批准?的规:划设计设计》单位:、,建设单位、施工【单位和其他任—何部:门或个人均》不得擅自变更确【需修改原规》划设计?时必须?经相关专业主管部门!。同意后?报原审批部门审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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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条 城!市人民政府可根【据城市经济和—社会事?业发展的需要对已】经批准的城》市总体规《划进行局部》调整报同级人—大常委会和原批准机!关备案;市》城市规?划行政主管部门可根!据需:要会同有《。关,部门对市城市分区规!划及控制性详细【规划提出局部调整】意见经市《城市:规,划,。寓言:鉴定委员会审议后】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!
涉及城!市性质、规划、发展!方向和总体》布局等重《大变更的《。须,经,同级:人民代表大》会或其常《务委员会审查同【。意后报原批准—机关审批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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