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 】技术规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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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 在老!城区:进行民房建设—应符合古城保—护规划的《相关要求《按传统民居形—。式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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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条 拟建房屋!与,邻房的建筑间距【
(一)!日,照间距拟新》。建房屋北墙与北邻朝!南主房且有门—或窗南墙《的建筑间距其日【照间距系数原则【上按11.25执】行当申请人》不拆除北《院墙或原房北墙【。(檐墙、山墙)【且保持?高度:不,变时原基原》高度翻建不》。再加大退让》建筑间距如增—加高度严格按照11!。.25?日照间距《系数退让建筑—。。间距当北邻房屋主】房南墙无《门无窗时则可不【考虑日照《间距
《 (二—),无滴水墙建筑间【距当双方均为—无屋:。面滴水?墙时:其两墙间《。距,≧30厘米(—原历史上《为墙靠墙的房屋原】则上不再拆让但【须征求毗邻》意,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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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三)滴水墙间—距当一方《为山墙另一》方为滴水墙其—。两墙间距≧》50:厘米如双方均为滴】水墙其两墙间—距≧70厘米—
(四)!。通风间距新增—墙体与?邻居住宅东》、,西、:北窗间距《应≧60厘》米与北?邻非主房南》窗间距应≧10【0厘米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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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条 】申请人的条件如有与!第十条的规定—不符则应提供与有关!邻居达成相应的【书面协?议并经当地》社区委员会或—。。街道办事处见证【。或,依法办理公》证
第十【。二条 民房建设不得!影,响市政等基础—设施如与市》政等基础设》。施产生矛《盾申请?人应先征求市政等】相关部门意见经【同意后方可》。进行下阶段工—。作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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