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? 第四章 》监督检查及法—律责任 —。 第:十三:条 民房建设必【须严格按照建设工】程规:划许可证《(副:本)及其附图的【内容进行建设确需】变更的必须经发证】机关同意并办理变】。更手续 ! 第十四条 【规划:部门应按照各项【。规划和技《。术规范做好老城【区民房建设的规划】审批工?作并定期巡查对【民房建设是否按规划!许可实施进行监督】检查被?。检查者应当》自觉接受监》督检查检查人—员检查时应出示【规划:执法证件被检查者应!如实提供情况和必要!的资料?不得隐瞒《和阻扰?发现:有违法、违章时及】时制止并依法处【理 : 第】十五条 城管部门】应加大巡查》力度:充分:利用数?字化网络对》老,。城区民?。房建设实施》有效监管发现未领】取,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!的违法建设》应及时制止并依法】处理 ! 第十六条 建设】部门应该《根据扬州古城—保护:的,。规范和要求加—强,。对老城?区民房建设的技【术指导和《帮助 【 第十七—条 街?道办和社《。区居民委员》会,应对申请人身—份进行核实并—。了解四邻情》况发现?矛盾应及《时协调?确定没有矛盾后【方可在申请人—。的申请书上签署相】关意见同《时要充分发挥防违、!控违的作用》发现违?法建设要进行劝阻及!时向城?管或规划部门—举报并协助城—管或规划部门—处理 》 第—十,八条 ?民,房建设?有下列行为之—一的均属于》违法建设《由城:管部门?。或规划部《门责令?停,止建设?;尚可采取改正措】施消除对规划实施】的影:响的限期改正处【建设工程造价百分】之五以?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!。款;: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!除影响的限期拆除】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!或者违法《收入可以并处—。建设工程造价百分】之十以?下的罚款   】  (一)未—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!可证进行建》设的;  —   ?。(二)未按照建设】工程规划许可证【的规:定进行建《设的;   【  (三)买卖【、擅自转让建设工程!规划许可证》进行建?。。设的; 《   ?  (四)利用失效!的建设工程规划许】可,证件进行建设的【。;, ,    《 (五)未按规【定,核验灰线(含±0】复,验)进行《建设的; —    (》六)应该拆除的【建筑:逾期未拆除的;【 :    《(七:)其他违法建设行为!。。 《第十九?条 城管《。部门或?规划部门作》出责令?停止违法建》设通知书或》者限期拆《除决定后《。当事人不《停止:违法建设《或者逾期《不拆:除的城管、》。规划部门应》及时将案《件及:卷宗:。移送广陵《区政府区政府应责】成,有关:部门采取查封施工】。现,场、强制拆除等措施!城管、规划部门【。也可:申请人民法院强【制执行 — ,第,二十:条 规划管理工作】人员:应忠于职守秉—。公办:事自觉接受》群众:。监督:对违反规定玩忽【职守:、滥用职权徇私【舞弊、受贿索贿者】由其所在单》位给予行政处—分构:。成犯罪的《依法追究刑》事责任 》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