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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申办【程序:
第六—。条 民房建设办理】程序
— (》一):申请人应凭》下列材料向规划部】。门提出申请申请报】。告(社?区或产权单》位签署的意》见,)、户?籍证件?。(私有房屋)、【房屋:所有权证(》原,件、复?印件)、《国有土?地使用权属》。证明(原件、—复印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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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二)规—。划部门接到申请【后
! ? (1)《组织现场踏勘查明】申请的事实、—理由和依据以—及拟建房屋》与相邻建筑的关系;!。
—。。 —(2:)对拟建房屋是【否符合老城区控制】性详细规划及相邻】关,系等:进行全面审》查作出是否》准予建设的初步【意见并在《七个工作日内—告知申请《人并说?明理由;
! : (3)】对符:合条件的下》达地:形图修测通知书
! —(三)申请》人,根据规划部门—的通知委托》具有法定测绘资【质的部?门,对拟:翻修房屋《及相邻关系》测绘:地形图比《例为1100—或12?00:)并正式填写申请】表经街道办事—处或产?权单位?签署意见后》报规:划部:门
!(四)规划部门【根据申请《人的:正式申请
— ? , (【1,)核实地形资料下】。。达规划设计要点【;
— , ? (《2)审查拟建房屋的!建筑设?计确认?是否符?合规划设计要点;】
《 (!3)公示规划—部门对拟翻修—房屋的平面图、立面!。图等进行现场—公,示;
】 《 (4《)核查?申,请人提交个人申请】。报告、房《屋所有权证(—复印件)、国有土】地,使用权证明、—相关协议《等材料?确认资料《齐备后根据房—管部门出具》的原房屋产权—证暂存或注销—证明: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!可证(副《本,)
】 第七条 老城区】范,围内无?合法产权证》明但有证据证—。明房屋?在,1,。。985年以前—建设如确系危—房且符合《规划时在《取得市?房管等?。部门:的相关证《明后:可按法定程序—申请办?。理相关规《划手续由规划部门核!。发“建?设工程?规划许?可,证(副?本):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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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第八条 建》设工程竣工》后申请人必须向规】划审批单位申—请规划核实》规划部门应对建设工!程是否符《合规划要《求进:行查验验收合格后】。核,发,建设工?程规划许可证正本房!管部门据此办理房】产,证件改建、复—建房屋改变建—筑四:址或占地面积的【申请人?。还应及时到国—土部门土地变更登记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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