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一章【 总 则 》 , 第一条 为加】强对老城区民房规划!建设管理有效制止破!坏,古城风貌《的违法?建设发生保证老城区!建设按照保护利用改!造,复兴的原则进—行依据有关》法律、法规规定结合!老城区实际制定本办!法 !第二条 本办法【适用于扬州》市老城?区(东至泰州路南】至南通东西路西【至二:道河北至盐阜—东西路?)规:划改造用地范围【内的非成片开发【的民:房建设 】 第三》条, 本办法所》指民房是《指三层以《下或建?筑,高度10米以下的低!层住宅和非住宅【用房含?附属工程(院墙、】室外楼梯、》门,楼)等具体包括私有!房屋:(指个?人所:有或数人共有的低】层住宅及非住宅【用房)、直管公【房(指产权属—市房管局直管公房管!理处的低层住宅及非!住宅:用房:。)、自?管公房(指》产权归单《位所有的低层住【宅):   《  :民房建设分》修缮、翻《建、改建、复建及】其他建设 — , ,  (一)修—缮指对原有房屋局】。。部进:行加固修《整维:护    — (二?)翻建?。。指原有建筑拆除后】不扩大占地、不改变!建筑高度和》建,筑面积在原》建,筑四:址,上的重?新建设     !(三)改建》指保持建《筑面积不变的情况下!。变更原建《筑四址?、扩大原建》筑占地面《积或平?改坡及房屋加—。层、加高的建设【如,条件许可可适当增】加卫生、厨房—等功能     !(四)复建指在【原建筑地基上恢复】房屋的建设   !  (五《)其他建设指在原有!建,筑上开、《扩门窗装修门面【等 ? 第四《条 老城区内—民房建?设不得擅自增加原】有建筑面积不得【妨碍道路《。交通、消防安全【不得侵占公共—绿化、?邻里通道并》。妥,善处理好给水、排水!、通风、采光等方面!。的相邻关系 】 第五条 扬州市规!划局是?老城区民房规划建设!管,理的主管部门房管】、国土、城管、【建设等部门》配合做好相》关工作 《   ? , 老城区各街办、社!。区协同做《。好民:房规划建设管理【。的相关工作 【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