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—章 总 《则
第一【条 为加强对老城区!民房规划建设管理】有效制止破》。坏古城?风貌的违法建设发生!保证老城区建设按照!保护利用改造—复兴的原则进行依】据,有关法律、法规规】定结:合老:城区实际制》定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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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》条 本办法适用于】扬州市老城区(【东至泰?。。州路南至南通东【西路西?至二道河北》至盐阜东西路)规划!改造:用地范围内的非成】片开发的民》房,建设: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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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 本!办,法所指民房》是指三层以》下或建筑高度1【0米以下的低层【住宅和非住宅用房】含附属工程(—院墙、室外楼梯、】门楼)等《具体包括私》有房屋(指个人【所有或数人共有的】低层住宅及非—住宅用房)、直【管公:房(指产权属市房】管局直管公》房管理处的低层住宅!及非住?宅用房?)、自管公房—(,指产权归单》。位,。所,有的低层《住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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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—。房建设分修》。缮、翻?建、改建《、复建及《。。。其他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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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:一)修?缮指对原有房屋【局部进行加固修【。整维护
—。 : (二?)翻建指原有建【。筑拆除后不扩大占】地、不改变建筑高】度和:建筑面积在原建筑四!。址上的重《新建设
— (三)—改建指保持建—筑,面积不?变的情况下变更原】建筑四址、》扩,大原建筑占地面积】或平改?坡及房?屋加层、加高的建】设如条件许可可【适当增加《卫生、厨房等功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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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【)复建指在原建筑地!基上恢复《房屋的建设
】 (五)其【他建设?。指在原有《建,筑,上,开、扩门窗装修门】。面等
第【四,。条 老城《区内民房《建设不得擅》自增加原《有建筑面《积不得妨碍道路交通!、消:防安全不得侵占公共!绿化、邻《里通:道并妥善处》理好:给水:、排水、通风、【采光等方《面的相邻关》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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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 扬州市规!划局是老城区民房】规,划建:设,管理的主管》部,门房管、国》。土,、城管、建设等部门!配合做好《相关工作《
—老城:区各街办、社区协同!做好民房《规,。划建设管理》的相关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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