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第五章 监督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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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?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!。府应:当,定期向本级人—。民代表大会常—务委员会或者乡、镇!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城!乡规划的实施情况】执行其作出》的相关决议》、决定并接受—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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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四十五条【 城乡规划、国土】、城管?等部门应当依法按】照各自职责加强【对规:划实施的《监督检查及时—发现和查处》违法建设检查时可以!要求有关单位或者个!人履行?以下义务
! ?(一)提供与监督事!项有关的《文件、资料;
】 , (二【)对监督事》项的规?划审批情况作出解】。释和:说明;
】 (三)停【止违反城乡规划法律!、,法规和?规章的行《为
!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!。当予以配合不得妨碍!或者阻挠依法进【。行的监?督检查活《动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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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四十六条 —任,何单位或者个人【都有权向城乡规【划主管部门或—者其他有关部—门举报、控告违反城!乡规划?的行为城乡规—划主管?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!门应:当依法及时受理并】查处
】 县(市、区)】人,。。民政:府应:当加:大,。对违法建设行为的防!控力:。度及时组织》拆除违法建设
!。 《 乡、镇人民政府(!街道办事处)—应当对本辖区内的违!法建设行为及时发现!、予:以制止并依法及时处!理;对辖区》。。内已审?批的:。建设工程项目发【现不符合城乡—。规划的应当及时上】报,并积极协助城乡规】划主:管部:门或者其《他,有关部门予以处【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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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村(居)民委员【会、物业《服务企业发现—。。本区域?内有:违法建?设行:为的:有权予以制止并及】时向规划、城—管等部门或者乡、】镇人民政府(—街道办事处)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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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七条 !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!。当建:立信用?管理体系《对违法违规进行规】划编制、《设计、勘察、测绘】以及施工、监理【等单位和个人—建立不良信用档案】并予以公告
! 实施规划信用】管理的具体办法由】市规划局另行—制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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