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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 监督检!查
第《。四十:四条 各级人民【政,。府应当定《期向本级人民代表大!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!、镇人民代表—大会报告《城乡规划的实施【情况执行其作—出的相关《决议、?决定并接受监督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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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四:十五条 《城,乡规划、国土、城管!等部门?应当依法《按照:各自职责加强对规划!实施的监督检—查及:时发:现和查处违法建【设检:查时可以要求有【关,单,位或者个人履行以】下义务
【 , (一)提供与!监督事项有》。关的文件、资料;】
— :(二)对监督事项】的规:划审:批,情况:作出解?释和:说明;
》 (三)!停止违反城乡规划法!律、法规和规—章的行为
】 《有关单位或者个【人应当予以配合不】得妨碍或《者,阻挠依法《进行:的监督检查活动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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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【六条 任何》单位或者个》人都有权向》城乡规划主管—部门或者其》他有:关,部门:举报、控告》违反城乡规》划的行为城乡规【划主管部门》或者:。其他有关部门应【当依法及《时受理并查处
!。 : ?县(市、区)人【民政府应当》加大对?违法建设《行为的防控力度及时!组织拆?除违法建设》
? 乡—、镇人民政府—(街道办事处)应当!。对本辖区《内的违法建》设行为及时发现【、予以制止并—依法及时处理—;对辖区内已—审批的建设工—程项目?发现不符合城乡规】划的应当及时上【。报并积?极协助城乡规划【主管:部门或者其》他有关部《门予以处《理
村(!居)民?委员会、物业—服务企业发现本区域!。内有违法建设行为的!。有,权,予以制止并及时【向,规划、城管等部【门或者乡、镇人【民政府(街》道办事处)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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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七—条 城乡规划—。主管部门应当—建立:。信用管理体系对【违法:违规进?行规划编制、设计】、勘察、《。测绘以及《。施工、监理等—单位和个人建立【不良信用档案并【。予以公告
】 实施规划—信用管?理的:具,体办法?由市规划局另—行制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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