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。
第六章 法【律责任
》第四十八《。条 违反本办法【规,定,的行为由城》乡规划主管》部门、城管行政执法!部门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—国城乡规划法、【江苏省城乡规—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进!行查处
】
第四十—九条 建设工程规划!许可:证正本核发》前发:生的未按照建设工程!。规划:许可证确《。定的内?容进行建《设以:及城乡规划》编制、勘察》。、测绘、设计—中的相关违法行为】由市规划《局负:责查处;未取—得建设工程规划许】可证进?行,建设以及其他违【反,城乡规划法》律法规的违法行为】。由市城管行政执法】局负责?查处
—。 ? 市规划《局在工作中发—现属于市城管行【政执法局《职权范围的违法行】为应当函告市城管】行政执法局》查处:市城管行政执—法局对市规划局【函告的违法案件【应当及时组织查【处查处?结果函告市规划局
!
? 《。市城管行政执法局查!处,违法行为对违法【事实:及性质、情节、处】理方式等需》要,进行规划技术认定】的,市规划?局应:当积:极给予配合》
— 第五十条 【城乡规划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】权,的具体操作办法由市!规划局?、,。市城管行政执—法局另行制定
【
《
: 第五十一条— 没收?。违法建筑物、构筑】物的城乡规》划主管部《门或者城管》行政执法部门在作】出没收处《罚决定并《经依法?执,行后应将没收—的,违法建筑物》、构筑物移交—财政部门登记—处理;涉《及有:关土地使用权变更的!。由,。国土:部门依法《办理
】 第五《十,二条 利用违法建】筑或者非经营性用房!从事经营活》动的工商、卫生、环!保、文化等部门【不得批准法》律、法规另有规定的!除外
【
第五十三【条 :对于违法建筑物【、构筑物无法确定】建设单位或者—个人的城乡规划【主,管部:。门或者城管行—政执法部门》应当依法采取在公】共媒体、门户网【站、违法《建设现?场等:发布公告的》方式通知《建,设单位或《者个人?接受处理
【 ? 公告期届满【仍无法确定建设单位!或者个?人的报市、县(市)!人民政府组》织强制拆除或者没收!
《
?。 ,第五十四条 当事】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!期不拆除《违法建设的城—乡规划主《管部门?或者:城管行政执法部门应!当及时将相关法律】文书:连同案卷移送违法】建设所?在地的县(市—、区)人《民政府由《县(市、区》)人民?政府依法《采取:查封施工《现场、强《制拆除等《措施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