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—第三章 《 审批与验收 【 第十六条 】新,建35千伏及以【。上的:输电线路《、400毫米—及以上的给》水管、800毫米】及以上?的排:水管、250—毫米及以上的—燃气管、通信光缆主!干线、热力干管等】重要管线工程建设】单位应?当向市城乡规划主】管部门申请核发【建设项目选址—意见书;涉及—使用土地的还—应,当向市城乡》规划:主,。管部门申请核发建设!用地规划许可证【 :    《除上述情形》外的:其他管线《工程建设《建设单位可直接【向市城乡规划主管部!门申领建设》工程规?。。划许:可证 第【十七条 《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!可证按下《。列,程序办理    ! (一)建设单位提!出,书面:申请并提交以下材】料     【。 ,。 ,  1.建设项【目,批准文件《;     【    2.管【线工程规划》图;      !   3.设计【图纸、电《子,图件及设《计,说明     】(二)市城乡规【划主管部门》组织相关部门—对建设单位提—交的管线《工程设计图纸进行】会审   —  (三)经—审查需修改设计的】。按审查意见进行修】改     (四!)核准设计图纸【。、核:发建设工程规—划许可证《 《第十八?条 管线工程建【设需挖掘城市道路】、公路或穿(跨)】越,河道、航道的—建设单?位应当按《照,有关法律、》法规:的规定分别向市政公!用事业主管部门、公!路管理机构、水【行政主管部门和航】道,管理机构《办理相关审批—手,续,;影响道路交—通安:全的还?须征得公安》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!。意 》第十九条 建设【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建!设工程规《划许可证及核—。。准的设计图纸组【织,施工不得《。擅自改变确需修改设!计的须?。报经市?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同!意 第二【。十条 ?已经设置管线综合管!沟,。的,城市道路不得—挖掘;大修后—的城市道路》交付使用《后三年?内不得挖掘;新【。建、改?建、:扩建后的城市道路】。交,付使用后五》年内不得挖》掘    — 特殊原因需挖掘禁!止,挖掘的城市道路的必!须经:市人民政府批—准 《。 第二十《一条 ?建,设单位在取得建【设工程规划许—可证后的六》个月:内,。必须开工逾期未开工!又未申请《延期或申请延—期未:获批准的,建设工】程,规划许可证自—行失效 【第二十二条 管线工!。。程竣工后建设单【。位应:当持放线、验线资料!和竣工图件向市【城乡规划《。主,管,部门申请建设工程竣!工规划核实并按照有!关规定向《市城建档案管—理机构提交管—线工:程竣:工档:案   》 , 管线工《。。程竣工规划核实前】,,应清除积土、—堆物,挖掘城市道路!的须:恢复道路原样 】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