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
第一章】 总 》则
第—一条 为加》强,我市城?市管线?规划建设《管,理合:理规划与开发—城市:空间完善城市基础设!施根据中华人—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!、中华?人民共和国》城市道路管理条【。例、浙江省城—乡规划条例和—浙江省测绘管理【条,例等法律、法规的】规定结合本》市实际制定》本规定
】
第二条 在本【市城市规划区范【围内新建、改建和扩!建管线工程适用本】规定
—第三条 本规定所】称城市管线是指建】设于:城市地下《或地上的给水—、排水、电力、【燃气、?热力、照明、通信】。、信息?网络、交通信号等】管线及?其附属设施》。以及油料、化工【物料等特种管线
】
第四条 市】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!责本市城市》管线的规划建设【管理:工作
《。 ? 市发展改革、【城管执法、公安、交!通、水利、》广电、人《防、电力、电—信等部门或单—位应:当根据?各自的职责协助做好!城市管线《。的规划建《设管理工作》
第五条【 城市管线工程应】当按照统《一规:划、配套建设—的原:则与城市道路、公】路及沿线建设紧密】结合:、综合平《衡、统筹安排、协】。调建设
】 城市管线工程【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!划服从?规划管理
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