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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城!。乡规划?的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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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一节? 一般规定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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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?九条各级《人民政府应当—根据当地经济—社会:发展水平量力而行尊!。重群众?意愿有计《。划、分步骤地—组织实施城乡规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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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。 , 在规划区内使用土!地和:进行各项《。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!求服从规划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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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二十条市《。、,县,(市:)、镇人民政府【应当:根据城市总体规划】、镇总体规划、土地!。利,用总体规划以及国】民经济和社会发【展规划制定近—期建设规《划经本级《人民代表大会或【者其常委会审—议后报总体规—划审批机关备—案
? 市、县(市【。)、镇人民》政府应当根据近期建!设规划编制城乡建设!年,度计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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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二十一条各类开发!区和城市新》区应当?纳入统一规》划和管理其》用,地规模不得》突,破土地利用总体规】划确定的城市建设】用地总规模城—市,新区:的开发和建设—应当合理确定建设】规模和时序充分利用!现,有市政?基础设施和》公共服务设》施严格保护自然资】源和生态环境—体现地?方特色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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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市》建成区的改建应【当合理确定拆迁和建!设规模有计》划,地对危?房集中、基》础设施落后》等地:段进行改建涉及历史!文化街区、》历史建筑以及自【然景观?敏感:区域的应《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!的保:护要求
! 第二十二条开】。发利用地《上,。、,地下空间应》当符合有关城乡规】划的要求依法—办理规划许可—手,续与地表建设工【程一:并,。开发利用《地上、地下空间的应!当与地表《建设工程一并—办理规划许》可手续;独立开【发利用地《。上、地下空间—的单独办理规划许可!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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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:二十三条同一建【设,用,地规划许可》的建设项目》一般不得分期—建设确需分》期建设?的项目建设单—位应当在《建设工程设计—方案中明确分期建】设和分期实施年限并!持建:设项目批准、核【准或者备案部门同意!分期建设《的意见书向》市、县(市)—人民政府《城乡规划主管部【门提出申请符合要求!的由:。市、县?(市)人民政府【城乡:规划主?管部门分期核发建设!工程规划许可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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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分期建?设的实施年限不【得超过?。土地划拨《决定书或者》土地出让合》同约:定的竣工期》限并应当优》先安排基础设施【和公共服务设施【的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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