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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3 — 合流水量
】
3.3】.1 合流—管,渠的设计流》量应按下式计算
】
: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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式【中Q设计流量(L】/s);
】
】 Qd设计】。综合生活污水—量(L/s);【。
【 —。 Qm》。设计:工,业废水量(L/s】);
—。
,
《 【Qs雨水设计流【量(L/《s);?
,
! : Qd—r截流井以前的旱】流污水?量,(L:/s)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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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?.3.2 截流井!以后管?渠的设计流》量应按下《式计算
】
—
式中Q'!截流井以后管渠的】设计流量(》L/s);》
:
【 ? no截流倍!数;
【
, : 《 Q's截】流井以后汇水面积的!雨,水设计?流量(L/》s);
—
,
?。 , ? 》Q'dr截流井以】后的旱流污水量(L!/s)
【
3.3.3 】 截:流倍数n《o,应根据旱流》污水:的水质、水量、【排放水体的环境容】量、水文、气候、经!济和排水区域大小】等因素经计算确【定宜采用2~5同】一,排水系统中可采用】不同截流倍数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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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3.】4 合流管道的】雨水设计重现期【可适当?高于:同一情况下》的雨水管道设计【重现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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