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.4 !设计水?质
—。
:
3.4《.1 城镇污水】的设计水质》应根据调查资料确】定或参照《邻近城镇、类似【工业区和《居住区的《。水质确定无》调查资料时可按【下列标准采用—
,
】 1 生活污水】的,五日生?化需:氧量:可按每人每天25】g~50g》计算
》。
》。 , 2 生》活污水的悬浮固【体量可按每人—每,天40?g~6?5g:计算
《
— 3? 生活污水的总氮!量可按?每人:每天5?g~1?1g计算
【
— 4 生活污【水的总磷量可按每】人每天?0.7?g~1.4g—。计算
《
》。 5《 , 工业废水的设【计水质可参照类似工!业的资料采用其【。五日生化需氧量、】悬浮:固体:量、总氮量和—总磷量可折合人【口当量计算
!
,
3.4《.2 ? 污水厂内生—物,处理构筑《物进:。水的水温宜为10℃!~37℃pH值宜】为6.5~》9.5营养组合【比(五日生化需氧】量::氮:磷)可为1【00:5:1—有工业废水进入时】应考虑有害物质的】影响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