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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。。 ,。第五章 房屋、公!。共设施和环境卫【生管理
【 第二十四条! 县级以》上建设行《政主管部门》应按照国家》有关规?定对村镇的房屋【产权、产籍实行统一!管理依法保护房屋所!有人的合法权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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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第二十】五条 各级—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财!力每年安排一定资】金,。用,于扶持革命老区、】贫困地区和重—点村镇?。公共:设施:建设集镇《规划确定的》公共设施《建设:。项目应?当列入当地》经,济,社会发展《。计划:并组织实施从集镇收!取的:城,市维护建设税—应当:用于集镇公共设施】的维护?和建设不得挪—作他用
】 : ?。第二:十六条 乡级人】民政府应当采取措】施保护村镇饮用水】源加强供水管理水质!。应达到国家》规定的生《活饮:用水:。卫生标准;有条件】的地方?应当集中供水—
! 第二十《七条 在村镇新建!、改建、扩建企业】必须遵守国家—和本:省环境保护的有关法!律、法规防止—污染:村镇环境
】 第二十!八,条 未《经乡级人民》政府批准任何单【位和个人不》得擅自在《村镇:的,街道、?广场、市场和车站等!场,所修建临时》建筑物、构筑—物和:。其他设施
】 》 第二十九条 任!何单位和个人—应,当保证?房屋的?使用安全维》护村镇的公共设施不!得破坏或者损毁村镇!的道路、桥梁、【供排水、防洪、灌溉!、水文、供》电,和,绿化等设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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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第三十条乡 ! 级人民政府和【村民委员会应—当加强对村容镇貌和!环境卫生的宣传【、管理工作组织【制定以村民小组为】单位的环境卫生治】理措施并定期检【查落实情况
! 禁止—在村镇规划区内【的街道、学校、广场!、市场?和车站等公共—场所堆放垃》圾、粪?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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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三十》一条 任何—单位和个人都—有义务保护村镇内】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!或有关行政主—管部门认定的文物】古迹、古树名木、】风景名胜《、军事设施和—防汛设施、测量标志!以,及铁路?、邮电、通》信、输变电》、输油(气)管【道、交通运》输等设施《不得损坏
! 第三十】二条: 乡级人民政府】应当建?立村镇规划建—设档案?对规划建设中形成】的,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!、图纸?、资料?等应及时整理归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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