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, 》 ? 第三章 城【市新区?开发和旧区改建 !。     第【二十一条 城市【新区:。开发和?旧区改建必》须坚持统一规划【、合:理布局、因地制【宜、综?合开发、配套建设的!原则统筹兼》顾社会效益、环境】效益和经济效益 】 ,   【  第二《十二条 城市新【区开发和《旧区改建应当量力】而行充分论》证预先?规划实行集中成片】综合开发城市—人民政府《应当根据实际情【况确:。定适当的《开发改建《规模和程序有计划分!期分:批组织实施 【 ,     综合】。。开发应当按照规划】的要求和先地下、后!地上的建设》顺,序配:。套建设市政公—用设施、公》共服务设施、绿【化等工程努力做到】按规划?。建设一片使用一片】严格限制零星分散】建设   !  城市新区开发和!。旧区改建应》严格控?制建筑密度和环境】容量 —   》  第二十三—条 各?项建设工程选址【、定点不得妨碍城】市的:发展危?害城市的安全—污染和破坏城市环】境、城市风貌影【。响,城市各项功能—的协调 张》东伟律师编辑城【市各项建设必须按】照下列规定合理【布局: ? : ,   (一)城【市新区开发和各项建!设的选址、定点应】。保证有可靠》的水源、能》。源、交?通、防灾等建—设条件并避开—有开采价《值,的地下矿《藏、:有保护?价,值的地下《文物古迹《以及工程地质、【水文地?质条件不宜修建的地!段   】 , (二?)居住区应优先安】排,在自:然,环,境良好?的地:。段相邻地段的—土地利用《不得妨碍居住区【的安全、卫生和【安宁 》     —(三:)工业项目应—考虑专?业化:协,作,的要求合理组—织统筹安排 !  :   ? 对产生《有毒有害废弃—物和放?射性污染的项目不】得安排在市》区主导风向的上风】、,水源地及水源保护】区、文物古迹保【护区和风景》名,胜区 《 ?     生产或】储存:易燃、?易爆、?剧毒物?的工厂和《仓库以及严重影响环!境卫生的《建设项目不得—在市区安排建—设  【  :。  建设有放射性危!害的工业设施—必须避开城市市【。区及其他居民密【集地区同时设置保护!工程、事故和放射】性废弃物处理设施 !    【 (四)《。新建铁路《编组站、《铁路货运干线、【过境公?路、供电高压走廊】、收发讯区应避开居!民密集的市区机场和!重要军事设》施等应避开市区【和近郊?区 《。     (【五)城市沿河(【湖):的建设必《须综合?考虑岸线的合理分】配和利用保证留【有足够的生活岸线 !  》   (六》)城市人防》工程的规划、建设必!须和城市建》设,密切结合符合城【市规划要坚持平战】结合:的原则在满》足使用?。功能的前提下合【理开发?和综合利用城市地下!空间 !    第二十【四条 新建》、扩建、改》建大型公共设施【应当留有足够—的人:流疏散场《地和必要的停车【场地 《  —   第二十五条 !城市:旧区改建《应遵循加《强维护、合》理,利用、调整布局、逐!步改善的《原则统一《规划分期实施逐步】改善交通和居住条件!加强基础设施和公】共设施改善城市环】境和市容景观提【高,城,市的综?合功:能对危害城市安全妨!碍交通污《染环:境妨碍景《观的工厂、危房【等设施?应优先安排改建【   【  :。城市:旧区内?应,严格控制现有工【矿企业的《扩建已确定搬迁的】企,业不得扩《建、改?建   】  城市旧区内私有!房屋:。的改建?、扩建应符合城市】。规划 !    第二十六】条 城市新区开【发和旧区改建应妥】善保护具有》历史意义、》革命纪念意义、文】化艺:术和科学价值的【。建筑物?、文物古迹》和风景名《。胜;在少数民—族聚居区应当注意】体现民族特色 】     历史!文,化,名城的旧区改建【应,当符合历《史文化名城专门保护!规划的要求》严格保护优秀—的历史文化遗产保】护城市传统》风貌:和地方特色 【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