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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三章 城市新】区开发和旧区改建】
《 ? 第二十一条— 城市新区》开发和旧区改建必须!坚持:统一:规划:、合理布局、因地制!宜、综合开发、配】套建设的原》则统筹兼顾社会效益!、环境效益和经济效!益
! 第二十—二条: 城市新区开发和】旧,区改:建应当量力而—行,充分论证《预先规划实》行,。集中成片综合开发】城市人民政府—应当根据《实际:情,。况确定适当的—。开发改建《规模和程序有计划】分期分批组》织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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综合!。开发:。应当按?照规划的要求和先】地下、后地上的建】设顺序配《套建设市政公—用设施、公》共服务设施、绿【化等工程努力做【到按规划建设一【片,使用一片严》格限:制零:星分散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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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】市新区开《发和旧区改》建,应严格控制建—筑密度和环境容量】。
】 第二十三【条 各项建设工程选!址、定点不得妨碍】城市的发展》危,害,城市的安全污—染和破坏城市环境、!。。城市风貌影》响城市各项功能【的协调 张》东伟律师编辑—城市各项建设—必须按照《下列规?定合理布局
】 (【一)城市《新区开发和各项建设!的选址、定》点应保?证有可靠的水源、】能源、交通、防【灾等建设条件并【避开有开采价—值,的地下?矿藏、有保护价值的!地下文物古》迹,以及工?程地质、水文地质条!件,不宜修建《的地段
【。 》(二)居住》。区应:优先安排在》自,然环境良好的地【段相邻地段的土地利!用不得妨《碍,居住区的安全、【卫,生和安宁
【 (【三,)工业项目》应考虑专业化协作】的要:求合理组织》。统筹安排
【 《 对《产生有毒有》害废弃物和》。放射性污《染的项?目不得安《排在市区主导—风向的上风》、水:源地及水源保—护区:、文物?古,迹保护区《和风景名胜区—
! ,。生产或储存易燃、】易爆:、剧毒物的》工厂和?仓库:以,及严重影响环境卫】。生的建设项目不得】在,市区安排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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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!设有放射性危—害的:工,。业设施必《须避开城市市区【及其他居《民密集地区同时【设置保?护工程、《事故和放射性废弃】物处理设施 —
》 (《四)新建《铁路编?组站、铁路货运干线!、,过,境公:路、供电《。高压走廊、收发讯区!应,避开居民密集的市区!机场:和重要?军事设施等应避开】市区和近郊区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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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五)《城市沿河(湖—)的:。。建设:。必须综合考虑岸线的!合理分配和利用保证!留有足够的》生活岸线《
— ?(六)城《市人防工程的规划、!建设必须和城市【建设密切结合符【合城市规划要坚【持平战结《合,的原则在满足使【用功能的前提下合理!开发和综合利—用城市地《下空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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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二十!四,条 :新建、扩《建、改建大型—公,。共设施应当留有足】够的人?流疏散场地和必要的!停车:场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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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第二十五】条, 城:市旧区改建应遵【循加强维护、合理利!用、调?整布局、逐步—改善的原则统—一规划分期实施逐步!改善交通和》居住条件加》强,基,础,设施和公共设施改善!城市环境和》。市容景观提高城市】的综合功《能对危害城市安【全妨:碍交通污染环境妨】碍景观的工厂、【危房等设施》应优先安排改建 】
: 》 城市旧区》内,。应严格控《制现有?工矿:企业:的扩:建已确定搬》迁的企业不得—扩建、改建
】 《 :城市旧区内私—有房屋?的,改建、扩建应—符合城市规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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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十六!条 城市新区开发和!旧区改建应妥善保】护具有历史意义【、革命纪念意义、】文化艺术《和科学价值的建筑物!、文物古迹和—风景名胜;在少数民!族聚居区应当注意体!现民族特《色
【 历史文化名】城的旧区改建应【当符合历史文化【。名城专门保》护规划的要求严格保!护,优秀:的历史文化遗产保】护城市传统风貌和】地方特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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