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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:第四章 城市规划】的实施?   —  第二十七条【 城市规划经批准后!城市:人,民政府应《当公布涉及国家【。秘,密的规划文件、图】纸、资料按照国【家保密规定办—理 《。    【 第:。。。二十:。八条 城市》规划:经批准后必》须严格执行任何【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!改变不得《妨碍城市规划—的实:施 ?    — ,城市人民政府应定】期检查城市规—划的实施情况并向】同级人?民,代表大会或其常务】委员会报告 — 》   ?  第二十九条 城!市规划区内的土地】利用和各项建设包括!农村居民住》宅建设、乡村企业】建设:。。、乡村公共设施、公!益事业建设都—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服!从,城市规划管理— ? ,  《   第《三十条 《城市:规划区内土地利用和!各,项建设管理实行【核发选址意见书、】建,设用地规划》许可证、建设工程】规划许可证的制度】 , 《 , ,  建?设用地规划》许可证、建设工程】。规划许可证不—得转让?、买卖 !     第三十】一条 城市规—划区内的《建设工程的选—址和:布局必须符合城【市规划设计任务【。书,报请批?准时必须附有—城市规划行政主管】部门的选址意见【书 ?  《   选址》意见:书,。的办理程序建设【单位持项目建议书批!。准文件向《项目所在市、县(】市)城市规划—行政主管部门申请】核发选址《意见书城市》规划行政主》管部门根据城市【规划:要求和建《。设项目的《性质、规模》对符合条件》的项目应《在省城市《规划行政主》。管部门?规定的审批》期限内核发选—址意见书《 》    》 第三?十二条 在城市规】划区内需要申请用地!的必须在取得建设用!地规划许可证—后方可向县以上人】民政府土地》管理部门申》。请用地  】  : 建设用地规—。划许可?证的:办理:程序建设《单位或个《。人持:项目批准文件、规】划设:计总图或初步设【计方案向项目所在】市,、县(市)城市【规划行政主管—。部门提出《定点申请《城市规划《行政主管部门接到申!请后应?在,省城市规《划行政主管部—门规定的审批—期限内审查核—定,用地位?置和界限核发建设用!地规划许可》证并根据《建设项目的性质【、规模?按城市规划的要求】提供规划《设,计条件提出工程规】划,。设,计要求作《为工:程设计的依据— ,。。   】  第三十三条 】在城:市规划区内》新,建、扩建、》改建建筑《物、构?筑物、?道路、管线和其他工!程设施城市规划行政!主管部门应提—供规划设计》条件建设单位和个】人必须?取得建设工程—规划许?可证:    】。 建设工程》规划:许可:证的办理程》序建:设单:位或个?人持:项目批准《。文件、建《设用地?规划许可证》和建设用地证—件向项目所在市【、县:(,市)城?市规划?行政主管部门提出】建设:申请城市规划行政主!管部门在接》到申请之日》起三:十,日内审查建》设项:目设计方案、建设】工程施工图确认【符合城市规划的核发!建设工程《规划:许可证  !   建《设单位或个人—在取得建设》工程规划许可证【和其他?有关批准文件后方】可申:请办:理开工手续 】 :   《  第三十》。四条 城市公用工程!。。施工未经城》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!批准不得更改走向、!。方位等设计方案 】 —    第三十【五条 建设用—地规划?。许可证和建设工【程,规划许?可证规定的内容【。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!更,的必须经城》市,规,划行政主管部—门同意?并办理变更手续 !  《   建设》。单,位或:。个人在取得建—。设用地规划》许,可证后六个月未【申,。请办理用《地手:续,或取得建设工程规】划许可证后六个月】内未开工又未办理】延期手续《的建设?用,地,规划许可证或建设】工,程规:划许可证自》行失效 《 》     第三十】六条 在设市城市或!县人民政《府,。所在地镇《的城市规《划区内居民新建【、扩建、改》建、翻建《私有住房应向—城市居民委员—会或村民委员会提出!申,请由城市居民委员会!或村民委员》会征求四邻》。意见并签署》意见后持土地使用权!属证件?(在市?区的:还应持房屋产权【证件)、户籍证件报!街道办事处或—乡(镇?)人民政《府,审查向市、县(市)!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!门申领建设》工程:规划许可证》后方可开工 天【下房:地产法?。。。律服务网编辑在【其他镇的《城市规?划区内居《民新:建、扩建、改建【、翻建?。私,有住:房应向城市》居民: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!提出申请《由,城市居民委》员会或村民委—员会征求四邻—意,见并签?。署意见后持土地使用!权属证件、户—籍证件向镇》人民政府申》。领建设?工程规划《许可证?   【  :城镇非农业》。户口居民《在,城市规划区内建住宅!需要使用集体土地的!应按城市规划统一】征地进行《建,设 ? ?  ?   第三十七条】 在城市《规划区内需要临【时用地的单》位或个人必须向【当地城市《规划:行政主管部》门提出申请经审【查批准领取临时用】地规划许可证—后向当地人民政府土!地管理部门申请【办理临时用地手【续   】  临时用地的期限!不得:超过两年《因特殊情况确需延】期使用的应在—期满前两《。。个月:内申请办理》延期使?用,手续 》     在临】时,。。用地上建设临时【设施必须申领—临时建设工程规【划,许可证临时建设【设施应在《批准的用地期—。满,前拆:除不得出《租或转让严禁—在临时?用地上建《设永久?性,建,筑物、构筑物和其他!设施: 【    《第三十八条 —任何单位和个人必】须服从城市人民【政府根?据城市规划》。作出的调《整用:地决定因调整用【地需要拆迁的—建筑物、构》筑物等设施必须按】期拆迁拆迁的—具体:办,。法按城市房屋拆【迁,管理条例执行 【   】  第三十九条 】任何单位和》个人:不得擅自占用—城市道路《、公共绿地、高压】供,电走廊和压占地下管!。线、防?洪排水设施进行建设!    】 城:市规划行政》。主管部门和有关【。主管部门必须严【格保:护微波通《道,、水域岸线、机场】净空以?及城市出入》口交通的畅通 】    】 第四十条 在【城,市规:划,区内进行《挖取砂石、土方【等活动须《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!不得破坏城市—环,境影响城市规—划,的实施  !   未经城—市规划行政主管部】门和有关《主管:部门同意《任何单位和个人【不得擅自改变城【市规划区内》。土,地的使?。用性质 !     第四十一!条 城?市规划行政主—。管,部门有权对城—市规划区内的建【设用地和建》设,工程是否符合城市规!划进行检查检查【人员应持城市规划】管理检查证件 】 ,  ?   ?被检查者应如实提供!情况和必要的资料】不,得隐瞒和阻挠检查】者有责任为被检查】者保守技术》秘密和业务》秘密 【    》 第四十二条 城市!规划行政主管部【门,应参:加城市规划区—内建设工程的竣工验!收对建设用地和建设!工,程是否符合》城市规划要求进行】检,验 :  》。   建设单位在竣!工验收合《格后六?个月内应向》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!管部门报送有—关竣工?资料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