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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章《 :城乡规划的制定【和修改 》 , 第十条 郑州【市城市总体规划【。由,市,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!省人民政府审查同】意后报国务》院审批     !县级市城市总体规划!由,县级市人民政府【组织编制经郑州市】人民政府《审查同?意后报省人民政府】审批 《    县》人民:政府:所在地镇、上街区】的总:体规划由县、上【街区人民政府组织】编制经?市人民政《。府,审批后报省人民政府!备案   —  :市区:镇的总?体规划由镇人民政】府组织编制经市城乡!规划主管部门—审查后报市人民政府!审批  》   其他镇的总体!规划:由镇人?民政府组织编—制经: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!后报郑州市城乡规划!主管部门备案— 《第十:一条 市、》县(市)、上街【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!的总体规划在报【送审批前应》当先经?本级人?民代表大会》。常务:委员会审议审议【意见交由本级—人民政府研究处理】     —镇人民政府》组织编?制的镇总体规—划在报送审批前应】当先经镇《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审!议意见交《由本级人民政—府研究处理  】   组织编制机关!报送审批城》。市总体规划或者镇】总,体规划前应当将本级!人民代表大会常【务委员会或者镇人】民代表大会的—。审议意见和根据审】议意见修改情—况,一并报送 【 第十二条》 城市总体规划【。、镇总体规》划的内容《应当包括城市—、镇的发展布局【功能分区用地布【局综合?交通体系《禁止、限制和—适,宜建设的地域范围各!类专:项,规划:等  《   规划区范【围、规划区内建设】用地规模、基础设施!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!、,水源地和《水系、基《本,农田和绿化》用地:、环境?保,护、自然与》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以!。及防灾?减灾等内容》。应,当作为?城市总体《规划、镇总体规划的!。强,制性:内容: 第十—三条:。 市区建设用地范围!外的乡规《划、村庄规划由【乡、镇?人民政府依》据,市城市总体规划【组织:编制经所在区人【民政府审《查后:报市人民政》府审批?     市区建!设用地?范围内?的乡、村庄纳—入城市、镇的统【一规划不《再单独编制》乡规划、村庄规【划 ?  :。  县(市)、上】。街区的乡规划、村】庄规划由乡、镇人】民政府组织编制【报县(市)、上【街区人民政府审批】     乡规】划在:报,送审批前应》当经乡人民代表【大会审议;村—庄规划在报送审【批前应当经村民会议!或者村民代表会议】讨论同?意, 第十四条】 市、县(市—)、上街区城乡规】划主管部门应当组】。。织有关部门和—单位依据城市、【镇总体规划编—制专项规划》报,本级人民政府—审批 ? 第十》五条: 市区、县级市【的控制性详》细规划由本》级城:乡规划主管部门依】据城市总《。体规划组织》编制经?本级人?民政:府批准?后报本级人》民代表大会常务【委员会和上一级人】民政府备案 【    县人—民政:府所在地镇、—上街区的控》制性详细规》划,。由县、上街区城乡规!划主管部门依据【镇、:。。上街区?总体规划组织编【制经县、上》街区人民政府批准】。后报本级人》民代表大会常务委】员会:和市人民《政府备案 》    《 其他镇的控—制性详细规划由【镇,人民政府《组织编制《经县(市)、上【街区人民政府审【。批后报市城乡规划主!管部门备案 【    组织编【制控制性详》细规划应《当充分听取有—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! 第十六【条 控制性》详细规划《确定的各地》块的主要用》途、建筑密度—、建筑高《度、容积率、绿地率!、,基础设施和公—共服务设施配套规】定应当作《为强:。制性内容 】第十七条 市—、县(?。市)、上街区城【乡规划主管部门和镇!人民政府可以依据】控制性详《细规划组织编制【重要地块的修—建,。性详:。细规划?重要地块的具—体,。范,。围由城乡规划主管】部门根?据城市规划建设的】实际情况和需要确】。定     建】设工:程需要编制修建性】详细规划的由建设单!位依据控制性详【细规划组织》编制 ? 第《十八条 编制城乡规!。划,应当进?行环境影《响评价的依照—中华人民共和—国,环境:影响评价法等有关】法律、法规的规【定执行 《 第十》九条 城《乡规划?报送审批前组—织编制机关》应当依法将》城乡规划草案予【以公示?并采:取论:证会、听证》会或者其他方式征】求专家和公》。众意见公示时间不得!少于三十日 【    组织编制机!关应当充《分考虑专家和公众的!。意见并在报送审批】的材料中附》具意:。见采:纳情:况及理由 — 第二《十条 城《市、镇总体规划修】改前组织编》制机关应《。当对原规《划的实施《情况进?行总结并向原审批】机关:报告;?涉及:城市总体规划、镇】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!的,应当先向原审批【机关提出专》题报:告经同意后方可【编制修改《方案修改后的—城市总体规划、镇总!体规:划应当按照本条【例第十条、第十一条!规定的程序报批【    》 修改乡规划、村庄!规,划应当?按照本条《例第:十三条规定的程序】报批: 第二十一条! 有下列《情形之一的组织【。编制机关可以对控】制,性详细规划》进行修改 —    (一)因总!体规划发生变—化,对城镇布局和—功能:产生重大影响的;】  ?   (二》)基础设施》或者公共服务设施难!以满足城《镇发:展需要且不具备更】新条件的;》    》 (三)因实施【涉及公共利》益的国?家、省、市重大建】设工程或者》重点:工程建设需》要修改的;  】。   (《四)经组织》。编制机关组织论【证认为确需修改的 ! 第《二十二条《 修改控制性—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!。关按照下列程序进行!    》 (一)组织—专家:对修改的《必要性和可行—性进行论证》;   》  (二)在本地】的主要媒《体上公示或者采用】其他形式征求—利害关系《人意见必《要时应组织听证;】。    》 (三)依》法提:。出修改?建议并?附论证、公示等相】。关材:料报原审批机—关审查同意; 】    (四—)组织编制修—改,方案 《    修改后的】控制性?详细规划按照本【条例第十五》。。条规:定的程序报批并备】案 : 第二十三条 !市、县(市)、【上街区城乡规划【主管部?门应:当结合城市整体【。风貌特色、空—间景观结构、公共】空间系统、实施运作!机制等内容组织编】制城市设计   !  编制《城市设计应当符合经!依法批准的城市【总体规划和控—制性详细规划召【开论证会,》并征求社会公众的意!见 第二十】四条 城市总体规】划层次的城市设计】方案应当制作城市设!计导则详细规划【。层次的城市设计方案!应当:制作城市设计—图则城市设计导则】、图则应当按照行】政区域分别报市、县!(市:)、上街区人—。。民政府批准 — 第二十—五条 地《下空间的开发和利】用应当编《制专项规划》在,符合城乡总体规【划的前提下优—先满:足防灾减《灾、人民《防空、地《。下交通、地下管网等!基础设?施的需要《  ?   开发利用地下!空间应当《。办理规划许可手【续与地面建设工程一!并开发?利用:地下空间的》应当与地《面建设工程一并【。办理规划许可手续;!独立开发利用—地下:空间的?应当单独办理规划】。许可手续 !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