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第二章 《 城乡?规划:的制定和修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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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 郑州【市城市总体》规划:由市人?。民政府?组织编制经省人民政!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!院审批
》 县级—市,城市总体《规划由县级市人民政!。府组织编《制经:郑州市?人,民政府审查》同意后报省人民【政,府审批
— ?县人民政府所在【地镇、上街区的总】。体规:划由县?、上:街区人民政府—组织编制《经市人民政府审批后!报省:人民政府备案—
市区】镇的总体规划—。由镇:人民政府组织编制】经市城乡规划主管】部门审查后报市【人民政府审批—
《。。 其他镇的总体】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!织,编制经上一》级人民政府审—批后:报郑:州市城乡规划主【管部门备《案
第十【。一条: 市、县(》市)、上《街区人民政府组织编!制,的总体规划》在报送审批前—应当先经本级人民】代表:大,会常:务委:员,会审议审议意见交】由,本,级人:民政府研究处理【。
》 镇:人民政?府组织编制的—。镇,总,体规划在报送审【批前应当先经—镇人民?代,表,大会审议审议意【见交由本级人民政】府研究处理
】 组《织编制机《关报送审批城市【总体规划或者镇总体!规划前应当将—本,。级人民代表》大会常务委员会【或者镇人民代表大】会的审议意》见和根据审议—意见修改情况一并报!送
第—十二条 《城,。。市总体规《划、:镇总体规划的内容】应当包括城市、镇的!发展布局功能分区用!地布局综《合交通体系禁止【、限制和适宜建设的!地域范围各类专项】。规划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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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规划区范围!、规划区内》建设用地《规模:、基础设《施和公共服务—设施用?地、水?。源地和水系、基本】农田和绿《化用地、环境—保护、自然》与历史文化遗产保】护以及防《灾减灾等内》容,应,当,作为:。城,市总:体规划、镇》。总体规划的》强制性内容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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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十三条 市区【建设用?。地,范围外的乡规—划、村庄规划由乡】。、,镇人民政府依—据市:城市总体规划组织】编制经所在区人民】政府审查后报—市人民政府审批
! 市区—建设用地范围内【的,乡、村?。庄纳入城市、镇的统!一规:划不再单独编制乡】规划、村庄规—划
县】(市:。)、上街区的乡【规划、?村庄规划由乡、镇】人民:政府组织编制报县(!。市)、上街区人民政!府审:批
? 《乡规划在《报送审批前》应当经乡人民代表大!会审议;村庄规划在!报送审批《前应当?经村民会《议或者村民代表会】议讨:论同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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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十四:条 市、县》(市)、上街区【城乡规划主管部门】应,当组织有关》部门和单《位依据城市、镇总】体规划编制专项规划!报本级人民政—府,审批
第十】五条 市区》。、县级市的控制【性详细?规划由本《级城乡?规划主管部门依【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!编制经本《级人民政府批—准后:报本级?人民代表大会—常务委员《会,和上一级《人民政府备案
! ?县人民政府所在地】镇、上街区》的控制性详细规划】由县、上街区—城乡规划主》管部门依据镇、【。上街区总《体规划组织编制【经县、上街》区人民政《府批准?后报本级《人民代表大会常【务委员?会和市人民政—府备案?
其他】镇的控制性详—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!。组织编制经》县(市)、》上街区人《民政府审批后报市城!乡规划主管》部门备?案
《 , 组织编制控【制性详?。细规划应当充分听取!有关部门和》单位的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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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条》。 控制性详细规划确!定的各地块》的主要用途、建筑密!度、:。建筑高度、》容积:率、绿地《。率,、基础设《。。。施和公?共服务设施配套【规定应当作为强制性!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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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第十七?条 市、县(—。市)、上《街区城乡规划—主管:部门和镇人民政府可!以依:据控制性《详细规划《组织编制重要地块】的修建性详细规划重!要地块的具体范【围由城乡规》划主管?部门根?据城市规划建设【的实际情况和需【。要确定
!建设:。工程需要编制修建性!详细规划《的由建设单位依据】控制性详《细,规划组织编制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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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条 编制!城乡:规划应当进》行环境影响》评价的依照中—华人民?共和国环境》影响评价法》等有关法律、—法规的规定执行【
第》。十九条 城乡规划报!送审批前组》织编:制机关应当》依法:将城乡规《划草案予以公示【并采取论证会、听证!。会,或者:其他方?式征求专家和公【众意:见公示时间不得【少于三十日》
》 ,组,织编:制,机关:应当充分《考虑专家和公—众的意?见,并在报送审批的材】。料中附具意见采纳】情,。况及:理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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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?十,条 :城,市、镇总体规—划修改前组织编制机!。关,应当对原规划的【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!向,原审批机关报告;】涉及城市《总体规划、镇—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!的应当先向原审批机!关提出专题》报告经同意》后方可?编制修改方案修改】后的城市总体规【。划、镇总体规—划,应,当按照本条》例第十条、第十【一,条规定的程序报批】。
修改乡!。规划、村《庄规:划应当?按照本条《例第十?三条规定的程序报批!
《第二十?一,。条 有下列情形【之一的组织编—制机:关可以?对控制性《详细规?划进行修改
! :(一)因总》体规划发生变化【。对城镇布《局和:功能产?生重大影《。。响,的;:
(二】)基:础设施或者公共【服务设施难以满足城!镇,发展需?要,且不具?备更新条《件的;
— (三》。)因实施涉及公共利!益的国家、省—、市重大建设—工程或?者重点工程建设需要!修改的;
! (四)经组织【。编制机?关组:织论证认为确—需修改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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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条 修改!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!。编制机关按照下列程!序进:行
(一!)组织?。专家对?修改的必要性和可】。行性进行论证;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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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(二《)在本地的》。主要媒体上公—。示或者采用其他形】式征求利害关—系人意见必要时应组!织听证;
》
, :。 (三)依法提出!修改建议并》附论证、公》示等:相关材料报原审【批,机关审?查同:意;:
《 (四《)组织编制修—改方案
— 修改后的控制!性详细?规划按照本条例第】十五条?规定:的程序报批并备案】
第二十【三条 市、县(【市)、?上街区城乡规划主】管,部门应当《结合城市整体—风貌特色、空间景观!结,构、公?。共空间系《。统、实施运作—机制等?内,容组织编制城市【设计:
编制】。。城市设计应当—。符合经依法批准【。的,城市总体《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!。划召开论证》会,并征求社会【公众的意见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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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二十四条》 城市?总体规划层》次的城市设计方【案应当制《作城市设计导则【。详,细规:划层次的城市设计方!案应:当制作城市设计图则!城市设?计导则、图则应当按!照行政?区域分别报市、【县(市)、》上街区人民政—府批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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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二十五条 地下】。空间的开发和—利用应当编》制专项规划在符【。。合城乡总体规—划的前提下优先满】足防灾减灾》、人民防空、—地下交通《、地:下管网等基础设施】的,需要
开!发利用地下》空间应当办理规划许!可手续与地面建设】。工程一并开发利用地!下空间的应当与地】面建设工《程,一并办理规》。划许可手续;独【立开发利《用地下空间》的应:当单独办理规划许可!。。。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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