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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三章 城《市新区开发和旧区】改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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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条 城市】。新区开发和》旧区改建必须坚持】统一规划《、,合理:。布局、因地制宜【、综合开发、—配套建?设的原则采取统一征!地、拆迁、出—让土地的方》式实:。施,严格:控制分散建设
】。 城市住宅】应,纳入居?住小区、居住区【内建设建设单—位应承担《相应:配套设施的用地和】建设费用不得在【。工业区仓储》、公共设施、市政】设施用地内插建【住宅
第十【五条 旧区》改建应按照》规划要?。求集:中成:片进行?严格限制零》星改建控制建筑密】度并按规划指标确保!停车场等公》共,设施:、,基础设施和绿—地建设?
?第十六条 》旧区改建应》。同调:整用地结构和—改善工业布局—相结合对污染严【重,的工业项目应按照规!划要求逐步搬迁;】已确定?搬迁:的不得在原地扩【建,和翻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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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十七条 在城市规划!。确定的道路和旧【区近期改建用地【。范围内的建筑物、构!筑物不得新建—、改建、扩建—规划道?路以:外的危?漏,房屋确需改》建,的,需经:城市规划《行政主管部门批【准
第十八条 !新区开?发须与城市用—地发展方《向一致具备相应的】水源、能源、交通】、防灾等建》设条件
第十九!条 :本市行?政区域内各类开发区!的选址?由,石家庄市规划行政】。主管部门组织论证】、预:。审后经石家庄市人民!政府审查同》意上: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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