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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二章 城《。市规划的《制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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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 编制城市!规划应遵《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!市规划法、河北【省城市规划条例等】有关法律、法规【保,护和改善城市—生,态环境?防止污?染和其他公害—。;增加城市水面【、加强城市绿化【和市容环《境卫生?建设;保护革命纪念!地,、文:物古迹?、城市传《。统风貌和自然景观 !
第七条 —石家庄市《城市:规划按总《体,规划、分区规划和详!细规划三个阶段编】。制行政区域内其他城!市按总体规划—和详细规划两—个,阶段编制其》中详细规划分为【控制性详细规划和】修建性详细》规,划
第八—条 城市人民政府编!制,城市总体规划—前应先行编制规【。划纲要规划纲—要经城市总体—规划审批机关或【其,授权的部门》批准后作为编制城】市总:体,规划的依《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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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九条 《城市总体《规划实行分级—编制和审《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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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石:家庄市城市总体【规划由?市,人民政府组》织编制经省人民政府!审查同意报》国,务院审批县》。级市城市总体规【划由本级《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!石家庄?市人民政府审查同】意报省?人民政府审批—县人民政府所在【镇的总?体规划由县人民【政府:组,织编制报石家—庄市人民《政,府审批
【 石《家庄市、县级—市和县?。人民政府《所,在镇的总体规划【在报上级人》民政府?审批前须经同级人民!代表大会或其常【务委员会审》。查同意
】 石家庄市—城市规划《区内建?制,镇的总体《规划由石家庄市规划!行政主管《部门组织编制—报市人?民,政府审批;其他建】制镇的总体规划由县!(,市)城市《规划:。。行政主管部门会同】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!报县(市)人民政】府审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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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市规!划区内的村庄和【集镇建设《规划由城市》规划行政主》管部门组织编制【报城市?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!规划行政主管部门】审批
》第,十条 石家庄—市分区规划》由,市规划行政主管部】门组织编制报市人】民政府审批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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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十一条 城市详细】规划由?城市:规划:行政主管部》。门组:织具:有相应?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!编制修建性详细规】划可由建设》单位:根据城?市规划行政主—管部门提供的规【划设计条件委托具】有相应资质》的规划设计单位编】制,其,中重要的详细—规划由城《市人民政府》审批其他详细规【划由:城市规划行》政主管?部门审批《县,级市、县人》民政府所在镇的详】细规划应报石家【庄市规划行》政主管部门审—查备案
—第十二条《 单:。独编制与城》市相关的各》。类专业规划和—开发区、独立工业区!、风景旅游区、【水源保护区》、历史文《化名:城及其他《。。特定区域的规划必须!符,。合,城,市总体规划经城市】规划行政主管部【门审查并《报城市?人民政府《批准后纳入城市总】体规划
【 , 文物《保护区、革命纪念地!的专业规划由其主】管部门根据城市【总体规划编制—。经城:市规划行政》主管部门审》查报城?市人民政府批—。。准并纳入城》市总体规划前款【所,列特定区域的总体】规划属?石家庄市级的报石家!庄市人?。民政府审批;—属省级以上的经【石家庄市人民—政府审?查同意后报》省级以上人民政【府审批
第【十三条 城市规【划一经批准任—。何单位和个人—不得擅?自改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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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城市总体规划【确需进行局部调【整的经上一级—人民政府城》市规划?行政主管部门确认】后由城市人》民政府?审批报同级人民【代表大会《常,。务委员?会和原批准机关备案!;分:区规划、详》细,规划和各类专业规划!的调整?。须经原审批机关【批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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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对:城市性质、》规模、发展方向【和总体布局进行重】大变更?时须经同级人民代表!大会或其常务委【员会审查同》意后报原批准机关审!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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