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。
》
》。 第六章 监理】单位:的质量责任
—。
:
第】三十二条监理单【位应当在《其资质等级许—可的:监理范围《。内承担工程监理业】务
!
, 监理单位—应当客观、》公正地执行监理任】。务对:其监理?人员出具的监理文件!、签字等监理行为负!责
《 :
—监理单位与》被监理工程的承包】单位:以及建筑材料、【设备及建筑构—。配件:供应单位《不得有隶属》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!系监理单位不—得,为其监理的工—程指定?建筑材?料、设备及建筑构】配件的?生产、供应单位【。
》。
—监理单位不得转让】工程:监理业务《
:
《
?
—第三十三条监理单位!应当与?建,设单位签订书面【委托监理合》同明确?双方的质量责任监】理单:位应当根据监理合】同制订监理计—划并抄送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】、建设单《位和施工《单,位
! ?
,
第三十四【条建设工程监理应当!依照法律、》法规及有关》的,技术标准《、设计文件和工【程承包合同对—施工质量、建设工期!。和建设资金使用等实!施监督?对重要?的工程部位》和隐蔽工程实行旁站!监理未经监理人【员签字认可》建筑材料、》设备及建筑》构配件不《得,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!不得进入下》一道工序的施—工不得拨付》。工程进度款不—得进行工程质量【初验监理人员—对,达不到质量要求【的工:程,不,得签字并有权责【令返工有《关,责任方拒《不接:受的监理单位应【。当告知建设单位处理!;发现违《法行为的报工程【质量:监督机构处》理
:
第三十】五条监理单位不按照!委托监理合同的【约定履行监理义务】对应当监督》检查的项《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!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!、施工单位造成【损失的?应当承担相应的赔】偿责任
! ,监理单位不得与【。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!位串通弄虚作假【降低工?程质量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