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, — , 第五》章 施工》单位的质《量责任? :    》 第二十—六条施工单》位,应当按照其》资质等级《和经营?范围承担施工业务对!。本单位承建》工程的施工质量负】责承担相应责任【接受工程《质量监督机构的监】督   】 禁止施工】。单,位将其承包的—建设:工程转包给他人禁】止施工单位将其承】包的工程肢解以后分!别转包给他人施】工,总承包的《建,设工程主体结—构,的施工必须由总承】包单位自行完成非主!体结:构的施工除总—承包合同中约定的】分包外应当经—建设单位《同意后才《能发包给具有相应】资质条?件,的分包单《位禁止分包单位【将其承建《的工:。程再分?包   】 施?工总承包的总承【包单:位应当对全》部工程?质量负责  】。    《 第二十七条施【工单位必须建—立质量保证体—。系,落实:质量责任制对施【工全过程进行质【量控:制施工单位—应当加强对其—员,工的岗位技》能培:训国家规《定必须持《证上:岗的人员应当在取】得岗位证书》后上岗其他人员应】。当达到?相应的岗位技—能要求  】    【第二十八条》施工单位应当对【进入施工现场的建】筑材料、设备及建】筑构:配件按照规》定进行?质量检验》 《    禁止在工!程施工中偷工减【料禁止在工程上【使用不符合产品质】量标:准和工程设计要求】的建筑材料、设【备及建筑构配件 ! :    — 第?二十:九条:施,工单位?应当使用合格的施】工装备?遵守施工技》术规范?和操:作规程按《照工程?设计进行施工不得擅!自修改 】  :  》工程施工中》施工单位应当对工】程施工质量进行自检!对重要的工程部位和!。隐蔽:工程应当进行—质,量预检?和复检重要的隐【蔽工程在隐蔽—以前施?工单位应当》通知建设单位—检,。查,。、验收 《  》  ?发生质量事故—应当保护好》。事故现场并按照有关!规定处理 !    第三!十条:建设工程竣工应当符!合国家和本》省规定的竣工条【件达到工程设计文件!以及承包合》同的要求施工—单位:应当向建设单位提】。交完整?的施工技术》。资料  — ,    第三十】一条建设工程—在施:工中出现质量问题施!工单位应当返工、修!理返工、修理—。费用及?由,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!责任方?承担当事人有异【议的:可以申请工程质量】监督:机构予以认定也可以!向人民法院起诉 !。 :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