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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》章 : 勘察、设计—单位的质量责—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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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二:十二条勘察、设计】单位应当按照其【资质:等级和经营范—围承担勘察、设【计业务?对本单位出具的勘】察、设?计文件的质量负责】承担相应责任接【受工程质量监—督机构的监督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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勘:察、设计单》位不得伪《。造、涂改、买卖、】出借、借《用,资质:证书和设计图签、图!章、执业证》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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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条勘!。察、设计《单位应当对》勘察、设计全—过程进行质量—控制:;参加建设单位或者!监,理单位组织的设计】交,。底和图纸会审;处理!施工中出《现的与?勘察、设计有关的】问题;参加》工,程质量验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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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第》二十四条勘察、【设计文件应当符【合下列?要求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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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一?)符合国家、本省有!关工程?勘察、设计的技术标!准和合同的规定不得!任意:增大或者《减小可靠度;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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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提供!的工程?地质、水文地—质,、地形地貌》状况资料数据—可靠评价准》确;
!。 (三)《设计的深度》符合设计阶段—的技术要《求施工图配》套细部节点》交,代明确标注说明清晰!。、完:整;:
?。 (四)注明】选用材料《。、设备、建筑构配】件的规格、型号、性!能、色泽等并提【出质量要求但不得指!定生:产厂、供应商 】 勘察《、设计文件按照【有关规定需经审【批的建设单位应当报!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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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二十五条设计单位!应当向大中型建设】工程:、超高层建筑以【及采:用,新工艺、新》技术、结构复杂工程!的施工现场派驻设】计代表落《实设计意图处理与】设计有关的技术【问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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