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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】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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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,十六条建《设单位应《当,按照建设《。程序进行工程建设】不得边勘察、边设计!、边施?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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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—七条:建设单位应当—根据工程特点和技】术,要求依法《招,标确定相应资—质等级的勘》察、设?。计、施工《、监理单位承担工】程,业务并依《。。法签订承包合同明】确质量责任严禁【任何单位和》个人以任何名—义、任?何,形式干?预正:当的招?标,投标活动《,
》 建设【单位应当合理划分】标段发?包,工程不得将应当由】一个承包单位—完,成的工程肢》解成若干部分—发包给几个承—包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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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单】位应当设立工程项目!管,理机构加强质量【管理或者委托—具有:相应资质等级—的监理?单位进行工程质量管!。理:
】。按照有?。关规:定实行强制监—理的建设工程建【设单位?必须委托监理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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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!八条建设单位—与,。施工单位应当在【签订的?承包合同中明确【工程质量等级要求和!工程造价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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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?十九条工《程,开,工前建设《单位或者监理单【位应当组织勘察、】设计、施工单位进】行设计交底和图【纸会审;建》设单位向工程—质量监督机构—提交工程设》计,文件及有关》资料办理工程—质量监督手续并按】国家和本省有关规】定交纳工程质量监】督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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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单位【不得要求勘察、设计!单位违?。反有关技术标—准进行勘察、设计】未经设计单位同意不!得修改工程设计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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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单位不得要】。求监理单位降低质量!标准进行工程—监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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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条!工,程,。竣工后建设》单位应当根据施工】单位的交工报告【组织勘察《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!等单位进行》工程质量初》验经初验合格—后由建设单位向【工,程,质量监督机构—申请质?量审核工程质量监】督机构应当按照规定!及时予以审》核 》
工程】竣,工后按照有关规定】需经竣工验收的从】其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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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!十一条?按,照工程承包合同规】定供应的建筑—材料、设备》及建筑构《配件必须符合—产品质量标准—和工程设计要—求;建设单位不【得要求施工单位【在工程上使用不【。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和!工程设计《要求的?建筑材料、》。设备:及建:筑构配件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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