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 施!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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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1 】 一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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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?.,1,.1: 医?疗,机构污水处理—工程应?按批准的《设计:文件:进行:施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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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11.1.2 【 ,医疗机构《污水处理工程—开工前各《项准备工作》应完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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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【1.3 医疗机构!。污,水处理工《程的单位(子单位)!工程、分部(子分部!。)工程、《分项工程宜按—本标准?附录A划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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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1.4! 医疗机构污【水处:。理工:程施工的项目管理机!构应建立相应的【质量、?安全和环境》管理体系并宜按本标!准附录?B的:。要求填写《。有关记录
【
1《1.:1.5 》开工前应编制施工】组织设计关键的【分部分?项工:程应:编制:专项施工方案;【施工组织设计、【施工方案《的编制与《审批管理应符合【现行国家标》准市政工程施工组】织设计规范GB/T! 50903的有关!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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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1!.6 医疗机构污!水处理?工程施工《使用的材《料、产品和设备【等,应符: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!关规定进入施—工现场时应进行进】场验收查《验合格后《方可使用不得使用国!家明:。令禁用、《淘汰的产品
】
11.1.7! 改?建和扩建的》医疗机构污》水处理工程的施工应!符合下列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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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?1 在改建、扩建!施工过程中应采【取确保医《疗机构污水》有效处?理,的,。措施;
】。
2 【 ,。施工前应对原—。有建:(构)筑物》结构状?况进行?复核:当不满足《相,关要求时应采—。取处理措施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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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! 部分拆除》的建(构)筑物【拆除前?应划定施工区域并设!置防护围《挡;
! : 4 《设备:、管道拆除》前应熟悉设》备,、管道的性》质和安?装情况?并针对不同设备、】管道制订《。拆除方案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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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5 建(构】)筑物、设备和【管道的拆除》尚应符?合国家现《行标准的有》关,规定
1!1.1.8 医】疗机构污水处理【工,程的管?道和设备应》有永久?标识并应符》合下列?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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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】 污水收集》管道、工艺管道【应有识别色和识别】符号并用箭头—标识流?动方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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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2 处理设备应】。标识设备名称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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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3 构筑【物护栏、扶》梯和走道《板应:有,安全色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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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4 特殊医疗污水!和传染病医疗机构】污水检?查井应有识》别符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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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11.1.9— , 医疗机构污水【。处理:工程施工应》符合现行《国家标准城镇污水】处理厂工程施工规】范G:B 51《221的有关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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