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 】施工
!。
11.1【 一般规》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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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【1,.1.1 —医,疗机构污水处理工】程应按批准的—设计文件进行施【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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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:1.1.2》 :医疗机构污水处【。理工程开工前各【项准备工作》应完备
【
11.1.3】 :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工!程的单?位,(子单位)》工程、分部(子分部!)工程、分项工程】宜按本标准附录A】划分
《
11.【。1.4? :医疗机?构污水处理工—程施工的项目管【理机构?应建立相应的质量、!安全和?环境管理体系并宜按!本标准附录B—的要求填写有—关记录
【
1?1.1?.,5 开工前应【编制施工组织设计】关键:。的分部分项工—程应编?制专:项施:工方案;施》工组织设计、—。施工方案的》编制与审批》管理应符合现行【国家标?。准,市政工程施工组织设!计规范?。GB/T 5090!3的:有关规定
》
11.1!.6 医疗—机构污水处理工【程,施工使用的材料、】产,品和设备等应—符合: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!规定进入施工现场】时应进行《进场:。验收查验合》格后方?。可使用不得使—用,。国家明令禁用、淘】。汰的产品
【
11.1.】7 改《建和扩建的》医疗机构污水—处理工程的施—工应符合《下列规定
【。
? , 1 》 在:改建:、扩建施《工过程中应采取确保!医,疗机构?污,水有效处理的措施】;
《。
—。 2 施》工前应?对原有建《(构)筑物结构状】况进行复核当不满足!相关要求时应—采取处理措施;
】
!3 ?部分拆除的》建(:构)筑物拆除前【应划:定施工区域》并设:置防护围《挡,;
《
4 ! 设备、管》道拆:除前应熟悉设—备、管道的性质【和安:装情况并针对不同】设,备、管道制》订拆除方案;
【
!。5 建(构—)筑物、设备—和,管道的?。拆除尚?应符:合国家现行标—准的有关规定
】
?
11.《1.:8 : 医疗机构污水【处理工程的管道和设!备应有永久标—识并应符合下—列规定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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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1 污水—收集管道、工艺管道!应,有,识别色和识别符号】并用箭头标识流动】方向;
》
,
2 ! 处理设备应标识】设,。。备名:称;
】 3 — 构筑物护栏—、扶梯和走道板应】有安全色;》
! ,4 特殊》医疗污水和传—染病医疗机构—。污水检查井应有识别!符号
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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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11.1《.9 医疗机构污!水处理工程施—工应:符合现?行国家标准城镇【污水处理厂》工程施工规范GB !51221》的有:关规定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