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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11  施工【 》 11【.1  一般—规定 【 11.1.】1 : 医疗机构污水处理!工,程应按批准的设【计文件进行施工 】 :。 , 11.1.2】  医疗机》构污水处理工程【开,工,前各项准备工作【应完:备 — 11.1.—3  ?医疗机构污水—处理工程的单位【(子单位)工—程、分部(子分部)!工程:。、分项工程宜按本】标准:附,录A:划分 【。。 11.1.4 】 医疗机《。构污水处《理工程施工的项目管!。理机构应建立相应的!质量、安全和环境管!。理体系?并宜按本《标准附录《B的要求《填写:有关记录《 《 11《。。.1.5  开工】前应编?。制施工组织设计关键!的,分部分?项工程应编制专【项,施工方案;施工组织!设计、施工方—。案的编制与审批管】理应符合《现行国家标准市【政工程施《工组织设计规范G】B/T 50—9,03:的有关?规定 — 11.1.【6  医《疗机构污水处—理工程施《工使:用的材料《、产品和设备等【应符合国家现行【标准的?有关规定进入施【工现场时应进行【进,场验收查验合—格后:方可使用不得—使用国家明令禁用】、淘汰的《产品 1!1,.,1.7  改建和扩!。建的: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工!程的施工应》符合下列规定 !    —。 1 ? 在改建、扩建施】工过程?中,应采取确保医疗【机构污水《有,效处理的措施; ! 《    2》  施工前应对原】有建(构)筑物结】。构状况?进行复核当》不满足相关要求时应!采取:处理措施; —   【  3  》部分拆除的建(【构)筑物拆除前应划!定,施工:区,域,并设置防护围挡【; 【 ,   4  —设备、管道拆除前】应熟:悉设备、管道的【性质和安装情况【并针对?不同设备《、管道制《订拆除方案;— ? :。     5 【 建(构《)筑物、设备和管道!。的拆:除,尚应符合国家—现行标准《的有关?规定 — 11.1.8】  :医,疗机:构污水处《理工程的管道—。。和设备应有》永久标识并应符【合下列规《定 【    1  【污水收集管道—、工艺管道应—。有识别?色和识别符号并用箭!头,标识流动方》向; — :    2》  处理《设备应标识设备名称!; 》 :  :  3  构筑物】。。护栏:、扶梯和走道板应】有安全色; !     4  !。特殊医疗污水—和传染病《医疗机构污水检查井!应有识别符号 】 ? 11.1》.9  医疗机【构污水处《理工程施工应—。符合现行国家标【准城:镇污水?处,理厂工程施工规范】GB 512—21的?有关规定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