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11  】施工 !。 11.1【  一般规》定 ? 1【1,.1.1  —医,疗机构污水处理工】程应按批准的—设计文件进行施【工 ? ? 1:1.1.2》  :医疗机构污水处【。理工程开工前各【项准备工作》应完备 【 11.1.3】  :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工!程的单?位,(子单位)》工程、分部(子分部!)工程、分项工程】宜按本标准附录A】划分 《 11.【。1.4?  :医疗机?构污水处理工—程施工的项目管【理机构?应建立相应的质量、!安全和?环境管理体系并宜按!本标准附录B—的要求填写有—关记录 【 1?1.1?.,5  开工前应【编制施工组织设计】关键:。的分部分项工—程应编?制专:项施:工方案;施》工组织设计、—。施工方案的》编制与审批》管理应符合现行【国家标?。准,市政工程施工组织设!计规范?。GB/T 5090!3的:有关规定 》 11.1!.6  医疗—机构污水处理工【程,施工使用的材料、】产,品和设备等应—符合: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!规定进入施工现场】时应进行《进场:。验收查验合》格后方?。可使用不得使—用,。国家明令禁用、淘】。汰的产品 【 11.1.】7  改《建和扩建的》医疗机构污水—处理工程的施—工应符合《下列规定 【。 ? ,   1 》 在:改建:、扩建施《工过程中应采取确保!医,疗机构?污,水有效处理的措施】; 《。    —。 2  施》工前应?对原有建《(构)筑物结构状】况进行复核当不满足!相关要求时应—采取处理措施; 】     !3  ?部分拆除的》建(:构)筑物拆除前【应划:定施工区域》并设:置防护围《挡,; 《     4 ! 设备、管》道拆:除前应熟悉设—备、管道的性质【和安:装情况并针对不同】设,备、管道制》订拆除方案; 【     !。5  建(构—)筑物、设备—和,管道的?。拆除尚?应符:合国家现行标—准的有关规定 】 ? 11.《1.:8 : 医疗机构污水【处理工程的管道和设!备应有永久标—识并应符合下—列规定 》 ,    — 1  污水—收集管道、工艺管道!应,有,识别色和识别符号】并用箭头标识流动】方向; 》 ,     2 ! 处理设备应标识】设,。。备名:称; 】    3 — 构筑物护栏—、扶梯和走道板应】有安全色;》    ! ,4  特殊》医疗污水和传—染病医疗机构—。污水检查井应有识别!符号 《。 : :11.1《.9  医疗机构污!水处理工程施—工应:符合现?行国家标准城镇【污水处理厂》工程施工规范GB !51221》的有:关规定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