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
6》 :。特,殊医:疗污水处《理
:
【
,
6.1 —。放射性污水
—
:
》6.1.1 放射!性污水?处理:。应,符合现?行国家标《准电离辐《。射防护?与辐射源安》全基本标准GB 】1,88:71和医疗》。机,构水污染物排—放标准GB 18】。466?的有关规定
!
6.1.2【 , 放射性污水处理】设,施出口监测值应满足!总α:放射性小于1Bq】。。/L、总β放射性】小于:10Bq/》L
6.!。1.3 半衰期大!于100d的放射】性,污水、污物应贮存】在具有防辐》。射性:能的专用容器—内并交由专业—部门处?理
:。
:
,
6.《1.4 《 半衰期不大于1】00:d,。的放射性污水—宜,设衰:。变池处理《并,应符合下列规—。定
?
【 1 衰》变池应按同位—素种:类和强度《。设计:容积宜按《。最长半衰《期同位?素的10个半—。衰期进行计》算或按同《位素的衰变公式及】排放出口允许浓度进!。行计算;
—
》 2 —衰变池宜采用间歇式!运行方式间歇式衰变!池不应少《于2格;
!
《 3 连续式衰】变池应采用》推,流式并?设槽式排《放口;
《
:
? 4 衰】变池应有防渗、【防腐和防辐射—措施;
【
5【。 , 放射性污水处理后!应直接排放不得进】入医疗机构污水处】理站
《